建筑广告文案范文

如题所述

(一)经营管理缺乏合法、合规性
一是部分工程由于业主或某些其他原因,会存在先开工后补招投标流程、后签总包合同的现象。而在此之前,总包单位为了正常施工需要,已与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等先行签订了合同,并已向分包商、材料供应商支付了部分工程或材料款。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未及时签订总包合同,将导致总包单位的利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万一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的话,将可能使总包单位陷入法律危机。且由于招投标程序原因,总包单位先行垫资支付,而给公司的现金流带来一定压力,因此将使建筑企业存在法律和经济风险。
二是在专业、劳务分包和材料采购过程中的招投标或询比价过程流于形式。我国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来规范采购行为,而在实际操作中,有的项目缺少招标文件或投标书文件,文件日期等前后矛盾。有的项目过程资料不完善,比如缺少工程量清单,或者相关资料存在瑕疵,比如几家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格式一致,甚至出现错误一致的情况。这些不合规行为,都将使建筑企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二)资产安全完整度不高
一是分包合同金额无工程量清单,结算有瑕疵,如劳务分包工作量与实际不符。部分工程由于签订合同时无法预知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因此签订的合同是暂估总价,并没有附上相应的定价依据,或者有确切金额,但是没有详细的工程量清单作为附件。这将导致在之后的工程结算时,可能因为某些具体的工程量变动而产生经济纠纷,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此外,工程结算时可能出现瑕疵,如某些劳务分包在结算劳务费时,上报的工程量与实物验收报告、竣工报告、审价报告等不符,这将影响工程施工的相应成本,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二是材料出入库管理不规范,无现场收验或分包签收。对于一些劳务分包工程,由于主材是由总包单位采购,材料供应商直接送货至工地现场,因此会存在材料送至现场后,总包单位缺少专业材料员现场收货、验货现象。有的甚至是由分包单位人员直接收货并签收,之后材料供应商凭此签收单与总包单位进行结算支付。这将可能导致总包单位无法掌握材料的实际使用情况,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引发一系列的成本问题。
(三)资金管理有疏漏
一是财务部在核算分包、材料款时,未按项目进行单独列支,导致无法掌握项目的现金流情况。公司的财务部(财务结算中心)应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和资金收支管理,全面及时掌握各工程项目的应收、应付等资金情况。对于资金发生异常情况,如出现赤字时,应及时向项目部提出预警。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财务人员在核算分包、材料款时,仅仅按供应商进行核算,没有按项目单独列支。这使得财务账上只能反映出某供应商的总的应付和已付金额,而无法反映出某单独项目的实际资金支付情况;使得无法对项目的资金往来进行实时监控,财务无法发挥应有的监督功能。
二是资金支付时存在超合同支付、超工程进度支付等现象。有些分包或材料合同在条款中明确约定了合同价的上限,超过此上限则不予支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发生超此上限支付情况。或者有些合同未按照工程实际进度或超工程进度支付分包款,如工程未完工,便已100%支付分包款,有的甚至连3%的质保金都没有留。还有些合同在施工中发生工程量的增加,但是在未与业主及时办理完变更签证的情况下,已与分包就新增施工内容进行了结算并支付。这些都可能使企业的资金流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四)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失真
一是有些项目人员为了方便,在材料入库而发票未到的情况下,未及时办理材料的暂估入库和未及时填写工程领料单。而是等到发票到达之后,才根据发票上的金额填写入库和相应的领料单。但是,由于材料结算往往是在送货的下月,有的甚至可能若干月之后,因此造成当月入库和领用的材料无法按实际发生情况入账。有的甚至会发生竣工后仍有入库和领料的情况,从而使得公司财务账上无法如实反映出材料的真实情况,使得工程的成本信息不准确,影响报表的真实性。
二是部分项目存在施工进度表无监理验工计价,项目部虚报产值收入,或竣工结算后未及时办理项目销项的情况。大部分建筑企业是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工程收入和工程成本,但是有些项目部在上报工程量时,未提供业主和监理的验工报告,或者为了完成公司考核指标,虚报产值收入,粉饰报表。有的工程项目部在竣工结算完成后,因一时疏忽,忘记及时向财务办理工程销项,或者考虑到公司考核指标已完成,而销项时会产生一部分收入和利润。因此刻意将销项藏到下一年办理,使得公司财务账上该项目一直处于未完工状态。这些都将导致企业的财务报表信息不真实,无法显示企业的实际营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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