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制电价制,是将与容量对应的基本电价和与用电量对应的电量电价,结合起来决定电价的制度。
从电价成本的角度来看,它可以分为:与容量成比例的固定费、与用电量成比例的可变费、与用户数成比例的用户费等3个成本要素。
因此,用与容量成比例的固定基本电价,和与用电量成比例的每月变动的电量电价来决定电费的方法,是一种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成本构成的相对合理的电价制度。
在电网实行商业化运营的情况下,互供两部制电价中的电量电价由竞标上网电价来确定。
两部制电价制的优势:
两部制电价既考虑了用电量因素,又考虑了负荷率因素。
其主要优点是:可以利用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部分分别计算电价的办法,刺激用电部门提高用电设备或最大负荷的利用率,运用价格杠杆来促进工业企业用电的合理化。
同时,由于用电部门的用电设备或最大负荷率的提高,使供电部门的设备利用率也有可能随之提高,从而大大降低供电成本。有了基本电价,能够保证供电部门得到比较固定的收入,以补偿成本支出与取得正常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