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我4号提出离职,14号交离职报告,还会扣工资吗?

公司下月还要来上十天班,说工资就不扣,不来上班就要扣工资和保险1600多,这合理吗

让你来上十多天班是属于合理,但是扣1600不合理了,法定规定一般是一个月之前交,公司有一个月安排准备后续工作。四号提出了辞职,公司应该是有时间准备,这个月底应该是可以离职了的。可能公司这是正缺人,以你递交报告的时间为准。不想太麻烦就做到下个月14号。如果实在不想做有事离职,她扣你的那个工资金额是不合理的,你可以打劳动局电话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03
所谓提前一个月,是用人单位要找一个替代旧员工的基本要求。反之,如果公司要辞退一名员工,也是要提前通知员工的。给员工一个找工作的过渡时间。
严格地说你口头提出辞工要求并不是即时生效,一般以书面材料为准,即14号。你应该工作至下月14号为止(当然,你的人工也要支付到下个月14号)。也可能还有交接工作问题。如果你达不到这要求,人家要找一个人顶替你上班,是不是要支付相应的费用?你自己也站在对方角度想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