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建立之初,在行政体系的架构上沿袭了元代朝廷设中书省、各地设行中书省的的制度,但是在朱元璋看来,相权集中在中书省左、右丞相身上必定会对皇权形成威胁,所以朱元璋于洪武十三年(1380年)乘满朝文武不断告发中书省左丞相胡惟庸罪状之机废除了丞相,并严禁后继之君复设丞相。
废除丞相后,相权的大部分都被集中到皇权、小部分被分散到六部,明代皇权的集中程度超越了之前的历朝历代。这样,皇权通过集中大部分相权的方式得到了极大的加强。但是,从明成祖朱棣开始,朱元璋的后继之君们却不断通过主动分权、被动分权的方式将朱元璋集中的皇权分出一部分给了内阁和宦官。
永乐时期,朱棣设立内阁,皇权中的最高决策权由洪武时期的皇帝独享变成了皇帝与内阁辅臣共享。洪熙时期,内阁获得了票拟之权,最高决策权的大部分都给了内阁,皇权中的最高决策权就只剩下了批红与盖印两项。宣德时期,为了使宦官拥有制衡文官集团的实力,明宣宗朱瞻基将批红与盖印之权转交给了司礼监。部分皇权分给内阁和宦官后,皇权必然会被削弱,而这明显与朱元璋通过废除丞相集中皇权进而加强皇权的本意相违背。
朱元璋废除丞相的本意是为了加强皇权,结果为何却会事与愿违?这个制衡方式说起来很简单,就是皇帝制衡藩王、藩王制衡文官和武将。通过这种层层制衡的方式,人数和做事最多的文官就处在了权力的最底层、武将因立功后可以封爵而处在了权力的第三层、藩王因为制衡文官和武将的缘故而处在了权力的第二层、皇帝得益于藩王的助力而处在了权力的顶层,并且由于文官和武将无法绕过藩王威胁皇权、所有的藩王加起来也无法同皇帝对抗,导致藩王、文官、武将都没有削弱皇权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