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交警扣去,大部分情况下是可以拿回来的,除非是涉案车辆或者容易给使用人及其他人造成伤害的危险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不过不用过于担心被暂扣的车辆,有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一般都会把暂扣的车辆存放在指定的地点,有专人看管。
其实大部分被扣车的原因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定要及时去处理。交警一般都会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如果当事人不申请再次鉴定,一般一周内就会让去领取处罚结果和车辆。
不管是汽车还是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都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