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级别划分如下:
一、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四、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五、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六、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七、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八、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九、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十、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并行制度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国家二十三级干部是三级主任科员,具体级别划分如下:
一、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四、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五、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六、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七、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八、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九、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十、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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