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小区内公共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小区居民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愈发凸显,小区公共收益在大多数状况下也是一笔糊涂账,而民法典对小区内公共收益做出了明确规定。从民法典施行那天开始,小区居民争取公共收益就变得有法可依。
小区公共收益是一笔糊涂账,很少会被提及。每一个小区中都有一些公共区域存在,而这些公共区域也总能产生一些经济价值。或许是饮水机安放,或许是快递柜安放,或许是电梯及墙体广告,每一个小区当中或多或少都会存在这些东西,而在现实生活里却很少有业主知道这些收益的去向。
有些是因为物业公司从未提及,业主也对此不了解;有些是因为物业公司因服务不到位导致物业费收取不足,挪用了这部分资金。但不论是什么原因,这部分收益始终是一笔糊涂账,很难确定归属,也很难确定去向。
《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表决通过,民法典中对小区公共收益中做了明确规定,以上就是相关规定内容。
在民法典当中,明确规定了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共有。现实生活当中,小区公共收益往往掌握在物业手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而在民法典开始施行后,业主争取公共收益也就变得有法可依。
虽然公共收益已明确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其载体正常运行离不开物业管理人员的支持。或许在以后生活当中,公共收益问题在一段时间内依旧会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难题,但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之下,解决问题是迟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