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年光荣革命使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结束,1689年《权利法案》标志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1701年,英国国会又进一步通过《王位继承法》,规定国王个人无权决定王位继承问题,对王位继承作出了一系列限制。
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确立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原则,排除了天主教徒继承英国王位的可能性。它规定了国会的权利和国王的权限,虽保留国王的形式,但又用立法手段限制国王的权力,这种政治形式,历史上称为“君主立宪”制。由于这次推翻复辟王朝的统治,是没有民众参加的不流血的宫廷政变,所以被资产阶级史学家称为是“光荣革命”。
参考资料:资产阶级革命及人教版历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