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与我签定了一份网站制作合同,春节前甲方支付的预付款,我开始安排雇员做程序(同时我支付给程序员50%费用),春节后,甲方与我补的合同,但合同上未写明违约如何处理,当时甲方口头承诺不会违约,我口头说如果违约违约金是总额的20%。虽然没有违约条款,但甲方的权利和义务项中有“依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费用”。现在甲方说网站不做了,而且让我退还他预付款。我与各程序员也有条款,程序员没一个退钱给我。甲方依旧催要。我该怎么办?这钱我必须退还给甲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