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监理制度的初衷是引入专业化的第三方监督工程建设的质量,以改善甲乙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格局,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但是实行的结果不尽人意。其深层的原因,主要还是以下几个方面:1、甲方如果是利用的国家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或国有控股的投资,甲方代理人最不希望有公正廉洁的、专业化的第三方介入,原因大家知道。2、社会投资者最相信的是自己而不是第三方。3、由于有前述原因,监理的日子比较难过。总得看人家脸色过日子。况且人家也不可能象FIDIC合同条件规定的那样,给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于是监理单位的主要本领就是能拿回来业务就是老大,遇到问题睁只眼闭只眼。国家规定必须监理的工程大部分是国有项目,监理自己不参与勾兑就不错了。你在单位是资料员,当然要听人家拿业务的监理师指挥,而不管这个指令是什么狗屁。
总之,问题出现在你单位,但根子不在你单位。你想开些。做监理,懂得勾兑,能摆平关系,就他妈最牛。
当然,能干的资料员也有另外的办法。去小项目的工地上接活单干,也可以make不少的money.小项目一般不要资料员,按照多少钱一平米把资料活包出去,大家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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