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理城镇化发展中的“垃圾围城”

如题所述

处理方式
1、目前中国97%的城市垃圾无法处理,只能堆放或填埋,中国城市因垃圾造成的损失每年在250亿到300亿元,而若回收利用,本可以创造出2500亿元以上的产值。广东有4000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中1500个混杂大量的有害危险废物,污染了地下水,给人类造成永久的威胁。用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不是最科学的处理方式,一个垃圾场使用一段时间,填满后又要开辟新的垃圾填埋场,长此下去,垃圾填埋场不断增多。对于垃圾填埋场的污水处理,当时有厌氧处理法、活性污泥法等,这些处理技术效果较好,但都存在投资高、操作管理困难的缺点。
3、选择简单填埋,并不是穷地方的“专利”。2008年4月,东莞市环保局局负责人向公众透露,全市三座垃圾处理厂日处理垃圾2800吨。但日产生活垃圾1.2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仅占23%,大量生活垃圾通过简单填埋、甚至随意堆积等方式处理。目前东莞全市187个垃圾填埋场全部未经卫生处理。填埋场渗漏液的COD(化学需氧量)严重超标,对地下水系构成严重威胁。

4、北京市政管委会的资料显示,目前北京市处理的生活垃圾中,94.1%采用卫生填埋方式,3.9%采用堆肥方式,仅有2%采用焚烧方式。与国内其他城市比较,北京已经远远走在深圳之后:深圳已建垃圾焚烧发电厂7座,日处理垃圾11370吨,焚烧发电处理量已占总处理量的40%以上。
5、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聂永丰,被认为是学术界坚定的“焚烧派”。北京市生活垃圾的困难,根本原因在于处理能力严重不足,且处理方式单一。与此同时,与垃圾焚烧有关的争议也日趋白热化。争议的焦点,就是焚烧产生的致癌物质二恶英。
6、作为国家环保总局评估中心组的专家,赵章元评审了很多省份的焚烧设施。大量的实际勘察与资料分析后,他逐渐坚定了反对焚烧的立场。让他最头疼的是,焚烧派已经形成了一种利益集团。“发达国家的焚烧炉商,是利益集团的第一部分人。他们千方百计来中国推销他的产品,因为在他们国家已经进行不下去了。第二部分人是国内的项目承担者,他们或者承担某地区垃圾焚烧任务,或者是研究垃圾焚烧的大学教授,都得到充足的项目经费。第三部分人则是某些政府管理人员,他们给垃圾找出路,心情迫切。”

处理之难
1、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是国际上最常用的3种垃圾无害化处理方法。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的统计,目前中国城市垃圾处理中填埋法处理的垃圾占70%,堆肥占20%,焚烧占5%,其他(包括露天堆放、回收利用)占5%。也就是说,我们绝大多数的城市垃圾只是简单地从城里人眼前消失,转移到城外“入土为安”甚至“为祸乡里”。
2、专家介绍,在发达国家,卫生填埋一般是对垃圾经过焚烧或者堆肥处理后残留物的最终处理方法。到了这一环节,垃圾的填埋量大概只有原有量的10%左右。垃圾最难处理的就是体积大,不易降解,占用了大量的堆放空间。建焚烧垃圾发电厂相对于建垃圾填埋厂可以节省75%的土地。按照中国国情,建设一座大中型焚烧炉一般需要10亿元人民币左右,建成投产后的处理成本需300元/吨左右,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高昂,一般城市难以承受。不得不说的是,无论哪种方式,处理垃圾的“代价”都很大。
应对之策
1、上策是不产生垃圾或者少产生垃圾;中策是把垃圾转化为资源;下策是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争取100%的无害化处理率。垃圾就是一种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它会产生巨大的经济利润和生态利益。目前中国90%以上的城市垃圾无法处理,只能堆放和填埋,每年因垃圾造成的资源损失价值在250亿元至300亿元人民币,如果采用分类收集处理,实现垃圾资源化,每年可以创造的产值至少在2500亿元以上。
2、垃圾处理产业化运营的第一步就是分类。但是很多中国的市民对分类的概念还不清楚,也根本没有多少人在丢弃垃圾之前认真进行分类,人们的垃圾处理意识还太差。另一个现象也令人啼笑皆非——即使居民分类放垃圾,但到了中转站仍被混放,终端分类完全失灵。
3、以德国、日本等具有成功经验的国家来看,不仅具有完备的垃圾回收配套设施、细化垃圾分类标准,同时还组织专业人士走进社区,对市民进行培训。显然中国还有点“纸上谈兵”的意味。而对于垃圾处理的重重困难,有专家把难点总结为:没法律法规保障、分类标准不完善、投资主体不明确。
4、全国各地都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障,全凭市民自觉自愿来为垃圾分类,这充分考验着市民的觉悟。分类标准的不完善,不仅让市民摸不到头脑,环卫工人也难以选择,想要终结混装混收的垃圾处理方式又需要大的投资。

垃圾围城,垃圾是城市发展的附属物,城市和人的运转,每年产生上亿吨的垃圾。一边是不断增长的城市垃圾,一边是无法忍受的垃圾恶臭,成为城市垃圾处理中的棘手问题,高速发展中的中国城市,正在遭遇“垃圾围城”之痛。垃圾围城,按照现在世界人口估算,每人每年产生300公斤垃圾,60年的垃圾总量如果全部堆放在赤道圈上,可堆成高5-10米、宽1公里的巨大垃圾墙。这就等于把整个地壳的岩石圈和水圈外又镶上了一个垃圾圈,它已经开始围困着全球的陆地和海洋,污染着全球的环境。20多年后,垃圾巨兽卷土重来,日产垃圾18400吨,垃圾处理缺口8000吨,67%的高缺口率,如一颗巨型“炸弹”,隐藏在城市地下。现在中国668个城市有2/3的城市处于垃圾的“包围之中”,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5亿平方米,相当于75万亩,中国城市固体生活垃圾总量已位于世界高产国前列,增长率居世界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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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5
垃圾得到合理利用,能够转变为丰富资源。图片来源:经济日报 许滔/画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城市生活垃圾也越来越多。高速发展中的中国城市,正在遭遇“垃圾围城”之痛。住建部的一项调查数据表明,目前全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城市被垃圾包围,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75万亩。“垃圾围城”不仅破坏环境,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影响,也为我国的城镇化敲响了警钟。如何平衡城市发展与垃圾治理的关系,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0�2�0�2�0�2�0�2完善国家垃圾处理法律。只有减少垃圾的绝对产量,解决垃圾问题才能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而法律是控制垃圾增长的有效手段之一。对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我国已经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等一系列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但没有关于垃圾处理的法律和详细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应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当前我国只有《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等国家政策,只有将其中行之有效的内容上升为法律,通过法律强制手段推进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明确垃圾处理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厘清垃圾处理国家、社会和个人的职责划分,才能有效引导和支持垃圾资源化建设。要出台垃圾处理法律的相关配套制度。垃圾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环卫、商务、税收、规划等多个领域和政府部门,需要不同领域和部门的相互协作与配合。因此,只有建立了相关配套制度,垃圾处理制度才能得以有效运行。要完善垃圾处理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各个地方应根据本地垃圾处理中具体存在的难题,制定本地关于垃圾处理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把国家关于垃圾处理法律中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具体化、地方化,便于本区域具体执行。 加强垃圾处理的监管与引导。垃圾处理问题关乎公众的生存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是一个关系社会稳定和环境友好的公益性事业。“垃圾围城”问题的破解,不仅需要法律的调控,政府对垃圾处理的监管和引导也至关重要。政府应全面启动全国城镇“垃圾围城”调查,掌握城镇垃圾围城问题总体状况,如实透明地评估环境风险,并制定长、中、近期治理目标与规划,指导垃圾治理工作。要建立城镇化过程中环境保护优先机制,特别注意在高速发展的中小城镇设立小型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有条件的中小城镇应推广和坚持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及垃圾处理的完整链条。要强化对高危垃圾处理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关注医疗垃圾、化工废料、电子类废弃物,加大对垃圾违规处理的处罚力度。要构建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免费发放简便易用、分类细致的家庭垃圾回收装置(不只是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两种垃圾桶),对可利用垃圾付费回购,不可利用垃圾收费回收,对电子垃圾、电池等高危垃圾建议付费回购,以减少随意丢弃垃圾的危害。 大力发展垃圾处理产业链。城市垃圾中含有很多可被利用的“资源”,例如在生活垃圾中,铁、铜这些矿物的含量并不比在矿产资源中的低,废旧电池中所含铅、锌的比例就比矿产资源中的含量还高。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垃圾其实是另一类矿山。据统计,我国若能实现城市垃圾的回收利用,则每年可以创造出2500亿元以上的产值。因此,需要加快对垃圾进行合理开发,发展垃圾处理产业链。由于“产业链”中各个要素相互联系,互成一体,任何一个要素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其他要素,因此,要把“产业链”作为一个整体来设计、规划和培育,包括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加工、交易、资源回收等各产业环节的协调发展。要建立符合经济性前提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符合经济性前提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是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基础,但国内垃圾处理产业前后端链条环节间存在严重的脱节现象,垃圾处理前端环节已成为制约产业规模化发展的一大瓶颈,因此,建立起符合经济性前提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显得十分急迫。此外,还可以引入大型垃圾处理连锁企业,解决垃圾资源回收投入高、技术要求高等问题,并在行业政策、税收优惠、资金投入上给予其大力支持。 鼓励社会参与垃圾处理。建设美丽中国,破解垃圾围城困局,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鼓励社会参与,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制度设计。要做好制度设计,制定各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协同参与垃圾分类处理的推行机制,制定公众行为规范,促进“减量、循环、自觉、自治”。要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平台和空间,鼓励社会组织承担部分垃圾处理引导、指导、监督、技术服务、宣传教育等任务,使社会组织成为政府与公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应鼓励社会组织创建非营利性社会企业参与公益性较强的垃圾处理环节,并开发和开放垃圾处理服务市场,推行垃圾处理综合服务模式,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吸收社会力量,进入垃圾处理服务市场。要落实惠民政策,建设垃圾分类处理教育中心,做足做好科普教育与科技创新示范工作,提高公众认识。要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垃圾集中分拣厂和资源利用厂,建设“回收站(点)、分选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