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人为自己活着更快乐的辩论赛辩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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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是人为自己活着更快乐还是人为他人活着更快乐,我是正方,现要辩论赛资料,最好是现场辩论赛的辩词,高中生的不用拿过来了,要大学生的

反方把幸福理解为幸福感,问对方是否了解“边际效用学说”,对方老实承认不甚了解,愿闻其详;反方自以为得计,便详细讲出“边际效用递减”的道理:如果一个人有一块面包,其幸福感为十的话,如果他有十块面包,其幸福感就可能下降为九,以此递减,当他有无限多的面包时,他对拥有面包的幸福感就可能减至为零。所以反方反复强调的一个词就是“厌倦”:对一个“厌倦者”来说,“幸福”只意味着空耗与浪费;此外就是面对亲友去世时的悲痛。正反反驳说,对一个拥有无限的人来说,“空耗与浪费”的问题是不存在的;而且他有足够的时间来使别人也长寿。正反巧妙地把话题引入生死之间到底何者为幸的讨论,结果在你来我往中,正反渐渐占了上风,反方反倒显得理屈。

  反方把幸福归结为幸福感,这是有道理的;提出“边际效用”学说,也不失为一着妙棋;但也正是这一妙棋,把反方自己引入一个误区,这就是以为幸福感只取决于个人主观上的感受,而这种感受上的强弱又取决于个人欲望的满足。

  正反一开始就申明了这里所谓的“长生不老”,指的是永远健康、永远年轻,但反方却没有追问这里的“不死”是否包含在任何情况下(比如枪杀、刀砍、火烧、水淹等等)的不死。如果不包含,则无所谓“长生不老”,因为对谁来说,不要说在“非常状态”(比如战争)下的“非正常死亡”很正常,就是在“和平日子”里,“自然死亡”(所谓生老病死)也无法概括死亡的全部形式;如果包含(这也正是长生不老的题中应有之意),则问题就更大了,因为他无法获得“他者”的认同。

  所有与人的幸福相关的价值,并不仅仅只是一个“自我实现”或“自我满足”的问题,它更多取决于“他者”(或曰社会)的认可,或者说,它取决于一个人“为获得认可”而进行的斗争。这就涉及到了弗朗西斯·福山在《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的“代序”中所说到的两段话:“按照黑格尔的观点,人和动物一样,对食物、饮料、住所以及所有超出自我保存所必需的但自己没有的东西有自然的需要和欲望。但是,人与动物有着根本的区别,因为人对别人的欲望也会有某种欲望,即人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特别是,人强烈要求获得作为‘人’的认可,即作为一个具有一定价值和尊严的人而被认可。这种价值最初与他甘愿为自己的名誉而进行斗争、甚至甘冒生命危险联系在一起。只有人才有能力战胜它最基本的动物本能,尤其是自我保存的本能,追求更高级、抽象的原则和目标。”福山接着说,在英美的自由主义学说中,获得认可的欲望(权利)只是一种“保护人们可以丰富自己并满足其灵魂中欲望部分的私人领域的手段”,而黑格尔则把权利视为一种目的,“因为真正能使人感到满足的并不是丰富的物质,而是对其地位和尊严的认可。”福山的“历史的终结”的观点,就建立在现代民主制度已经为普遍的相互认可提供了两大基石,这就是自由和平等,“没有任何人类社会制度可以更好地满足这种渴望,因此历史不可能再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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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为自己活着,实现自身的追求和人生价值才会更有意义,才会更快乐!如果我们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又怎能为人类和社会作出贡献?反之,我们会由衷地感到快乐,因为我们找到了自身的价值,因为我们在为自己而活!
一个人的能力,经历总是有限的,当你无法从自己身上找得更多的快乐时,为别人而活还有什么意义?或许你会说忧国忧民的屈原、鲁迅,但他们快乐吗?他们如果快乐,又怎么会有屈原的投江,有鲁迅的泣血?
选择为自己活着更真实,也更具可行性,当然心中也更容易溢满快乐之感。
一个人的生存,无论为谁而活,其实都只是一种选择方式的不同,并没有对与错,优与劣。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学会做人,学会承担起更多的责任,无论是对于自己,对于别人还是整个社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17
为自己活着,比为谁都有目的。
第3个回答  2013-09-17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