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收入该不该申报?企业所得税该不该申报缴纳?

我公司是08年后办理的生产厂家,地址在锡山开发区,所生产的产品需要安装,如果需要我们安装的话,产品价格中就含有安装费,去年在高新区一家收取货款时,说是为了保护当地税源,硬要我们在当地地税局另外开具安装费发票才肯付款,地税收取了营业税以及附加,没有收企业所得税,财务在当月申报了这笔收入,并在季度向国税申报缴纳了这笔所得税,今年又在高新区开具了安装发票,那里的地税说,我们不用向国税申报这笔收入,更不需要交纳这笔所得税,说是在同一地区的不用的,在外地开具的才要的,到底我们财务错了还是高新区地税错了?
我们报的价格是材料连安装的价格,因为是给政府部门做的,他们要我们在那地税局开安装费发票,否则,就不给钱

高新区地税错了。地税人这么说别上当,因为你的企业所得税是由国税主管的,要确定的话也要主管部门说了才有用的。按税法规定,产品的安装费应并入产品销售一并开具发票并缴纳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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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1
应该申报,这部分钱,是价外费用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4
财务处理是正确的。
1、从税法角度看,既然已在地税局交了营业税,那么此笔你公司财务上就作为兼营行为而不是混合销售处理,即销售产品价款交增值税,安装费用交营业税,将两笔价款分开核算收入,避免纳税争议。
2、既然你公司是国税主管机关,企业所得税应该在国税交纳,地税局没有代征企业所得税是正确的。
3、所得税是根据“企业法人”的“所得额”来征收的,所以理应全部收入并入公司核算后,正常缴纳税款,会计处理无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