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如题所述

  昨晚把《汤姆·索亚历险记》看完了。结尾居然是两个小鬼头一下子变成了有钱人。哈克被寡妇给收留了,有点难以接受。如果我是作者的话,一定让汤姆还是那个坐不住的机灵男孩,而哈克也还是在木桶里睡觉。

  这是很有趣的一本书,因为马克·吐温清新风趣的文字,更因为成功的塑造了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可爱的形象。

  我们可以说汤姆·索亚是个偶像似的人物。从家庭背景看,没有父母决定了无忧无虑,善良的姨妈能够包容他的调皮捣蛋,总是充当告密者的乖孩子表弟能反衬他的机灵仗义。所有人都会欣然地接受,这样的孩子调皮一点并不是一件令人讨厌的事。从外表看,显然汤姆是受欢迎的,当他穿得干干净净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喜欢这个孩子。而学校的女孩会为他而争风吃醋,也足可以证明这一点。从性格上看,他很聪明,总会有回回得逞的好点子。他懂得分寸,所以能代贝琪受惩罚,会在出走后偷偷跑回来,敢于在法庭上站出来作证。他有一张能说服所有人的嘴,和一颗永远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的头,所以无论和男孩或是女孩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领导者。当然,这是一部以他为名的小说,他是理所当然的英雄。

  严格说来,哈克贝利·费恩在本书中只能是个配角。但我觉得他是本书中最最成功的角色。他是作为一个小流浪汉出场的,父亲是个酒鬼,母亲是个常被酒鬼打的女人。这样的出身比起汤姆根正苗红的机灵鬼出身就差了一截,因为小叫花子从来不可能成为主流。从形象看,他只是个衣衫褴褛脏兮兮的男孩,会说一点粗话,偶尔也抽一支烟。在成为英雄前,除了贪玩的男孩子,即使在朴实的小村子里也没有任何人正眼瞧他,正如一个人所说的,“哈克贝利·费恩,听到这个名字谁会开门呢?”他不太聪明,因为总是汤姆告诉他该怎么做。不那么勇敢,夜晚呆在林子里的时候会害怕幽灵,偷听到坏人说话的时候会吓得转身就跑。不懂得感恩,不会过平常人干净体面的生活,不想上学,逃避一切责任。唯一会做且做的最好的就是当个无忧无虑的流浪者。显然,这不是社会想要的,所以作者最后仍把他变成了一个普通的男孩,只是大概比普通的男孩更脏一点,更无礼一点,更自由散漫一点罢了。即使如此,他仍然胜利了。因为他的不完美所以更加鲜活,比起早熟的汤姆他更像个真正的孩子。不太好,不太聪明,不太勇敢,不懂得事故,不愿有负担或责任的真的孩子,像你或我在小的时候曾经经历过的那样,在有一点苦涩,有许多甜蜜,笨拙而美好童年。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谁有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可以让我们留恋往返!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是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他和他的小伙伴讨厌牧师骗人的鬼话,不喜欢学校枯燥刻板的教育,与循规蹈矩的人们唱对台戏,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他们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
  汤姆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寄养在姨妈家里,在姨妈眼里,他是个捣蛋鬼,而自己却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汤姆本人则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美国少年,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在那个年代,汤姆有一点叛逆,有一个梦想就是去当绿林好汉。在他们的头脑里,强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在此次冒险中,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而汤姆成了这三个离家出走的孩子的领袖。逃到荒岛后,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丧礼。 从他们在困难中表现出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从小说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穷人与富人,教堂和学校,宗教与犯罪等当时美国生活的各个侧面。 读了这本小说后,我觉得做人应该要正直,诚实,遇到困难要镇定自若,冷静分析,并尝试勇于解决问题,在我们考试失败后,我们也要多加勤奋,不要灰心气馁,争取更好的成绩,如果能够克服到困难,走向成功,这可是一件可歌可泣的事情。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 其实,我觉得汤姆虽然天真活泼,但总有缺点,就是喜欢打架,还有,我却不喜欢他那高傲的性格,还有小说中的他实在是过于调皮了,即使不喜欢呆板的生活,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但也要尊重别人,别让人家担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要经常为他担心,表面上是冷酷无情,但其实是心地善良的,但是我觉得等汤姆理解姨妈的时候已经太迟了,对一个妇女来说,总希望一个孩子能够理解他的心灵深处,更不想孩子误会他,但汤姆却不明白,还经常气她,给她的心灵受到创伤,这是不可原谅的事,这也是汤姆唯一做得不足的地方,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界的一切事物充满好奇心和想象力,而且大胆尝新,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能不使人赞叹!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所以童年时期特别宝贵,不过人总要向前望,我相信,接下来的日子一定会更充实,更充满活力,用一支彩色的画笔给生活划下一道彩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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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8
汤姆的身上有着我们每一个人童年的影子,他或许顽皮或许淘气或许惹是生非,但是他身上洋溢着热情,洋溢着年轻的活力,他在故事折哦能够成长着,成长为一个勇敢、有担当的少年,而不再是一个孩子。
汤姆的童年,恐怕也是因为有了姨妈的庇护,才得以美好,我们的父母亲也像是姨妈,她可以给予你温暖,但是她对你的呵责才是对你真正的关爱,相信她老去之后,那回忆将是别样的温暖。当父母对你的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斥骂的时候,千万不要就此觉得他们是不爱你的,讨厌你的,恰恰相反,这正是他们为人父母最真挚的情感与责任。
我羡慕汤姆的说到做到敢爱敢恨,我羡慕他的真性情,但是我更羡慕他不拘束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童年最珍贵的时光不应该是深居简出,而应该勇敢闯荡,坚韧勇敢的品格,大都是在少年时期养成的。
只要愿意,你随时可以成为汤姆。
第2个回答  2011-02-18
自从“认识”了汤姆这个顽皮的孩子,我就天天“跟”着他“走南闯北”,“东游西逛”,汤姆几乎一刻也歇不下来,他的波莉姨妈快要让汤姆愁死了。唉!

汤姆可不爱上学了,记得是他第一天上学的时候,他连脸都不愿意洗,怎么能给老师留下好的印象?

有一次汤姆与别人打架,结果被波莉姨妈罚去刷墙,他却利用同伴们的好奇心引诱他们来帮住他刷墙,一个接一个的小伙伴都被他骗过了,他不仅得到了小伙伴们的物品,还顺利完成了姨妈交代的任务,当然少不了姨妈的表扬。你说说,他要是把这些耍小聪明的心思放在学习上多好,汤姆又不是笨,其实他很聪明,可他就是不学,真可惜!

就在有一次他和好友哈克会面时,无意间亲眼目睹了坟地里的凶杀案,真正的凶手乔却嫁祸于波特,两个孩子因受到惊吓,也是因为怕乔报复,放弃了出庭作证的想法。汤姆呀,是男子汉就要勇敢,不要因为害怕就失掉了你的正直。

汤姆又萌生了当海盗的念头,还找到了被妈妈打的乔,不是那个杀人的乔,还碰到哈克,三个人就一起离家出走了。让人怎么说呢?这么小的孩子还想什么,什么去当海盗,太不可思议了,小小年纪不学点好。

这个汤姆,如果他真的能像希德,玛丽那样爱学习就好了,像汤姆这种孩子,根本不笨,他要是好好学,说不定将来会有很大出息的。汤姆对贝基一见钟情,可就在他得意忘形的时候,说出了他曾经还喜欢过一个女孩子,这可彻底伤了贝基的心,从此以后,贝基不在搭理他。可怜的汤姆呀!

不过呢,汤姆就是汤姆,虽然他不能在学习上一鸣惊人,但他却靠着他的机智聪明,赢得了大家的认可。他们“海盗帮”的成员们,又起了一起寻找宝藏的雄心,于是和哈克一起去闹鬼屋挖宝,他们寻宝的过程也是一波三折,惊心动魄,引人入胜。

汤姆太有意思了,也太调皮贪玩了,跟着汤姆,我仿佛走进了男孩子的心里,知道了他们心中也像女孩子一样藏有的小秘密,让我读懂了男孩子的心理,读懂他们的性格,让我也有机会尝试一下跟着男孩儿一起走过多少风雨。每次紧张,扣人心弦的情节都会使我的心也跟着紧绷起来,直到句号为这一切来一个完美的结局,总之,我觉得跟着汤姆就是一个字:险!多少次风雨,让汤姆渐渐变得更加坚强,让他从哪里摔倒就从哪里爬起来,多少次危险的举动,汤姆都能逃过,姨妈无休止的唠叨,并没有使汤姆失去孩子味儿,他依然保持着他原又的天真可爱,他依然是天天快乐得成长,以至于让我有时候都羡慕汤姆有那么自由的空间,他就像一只快活的小鸟,在蓝天下自由飞翔。

汤姆,加油!我们支持你!
第3个回答  2011-02-18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谁有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可以让我们留恋往返!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是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他和他的小伙伴讨厌牧师骗人的鬼话,不喜欢学校枯燥刻板的教育,与循规蹈矩的人们唱对台戏,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他们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
汤姆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寄养在姨妈家里,在姨妈眼里,他是个捣蛋鬼,而自己却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汤姆本人则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美国少年,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在那个年代,汤姆有一点叛逆,有一个梦想就是去当绿林好汉。在他们的头脑里,强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在此次冒险中,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而汤姆成了这三个离家出走的孩子的领袖。逃到荒岛后,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丧礼。 从他们在困难中表现出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从小说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穷人与富人,教堂和学校,宗教与犯罪等当时美国生活的各个侧面。 读了这本小说后,我觉得做人应该要正直,诚实,遇到困难要镇定自若,冷静分析,并尝试勇于解决问题,在我们考试失败后,我们也要多加勤奋,不要灰心气馁,争取更好的成绩,如果能够克服到困难,走向成功,这可是一件可歌可泣的事情。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 其实,我觉得汤姆虽然天真活泼,但总有缺点,就是喜欢打架,还有,我却不喜欢他那高傲的性格,还有小说中的他实在是过于调皮了,即使不喜欢呆板的生活,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但也要尊重别人,别让人家担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要经常为他担心,表面上是冷酷无情,但其实是心地善良的,但是我觉得等汤姆理解姨妈的时候已经太迟了,对一个妇女来说,总希望一个孩子能够理解他的心灵深处,更不想孩子误会他,但汤姆却不明白,还经常气她,给她的心灵受到创伤,这是不可原谅的事,这也是汤姆唯一做得不足的地方,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界的一切事物充满好奇心和想象力,而且大胆尝新,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能不使人赞叹!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所以童年时期特别宝贵,不过人总要向前望,我相信,接下来的日子一定会更充实,更充满活力,用一支彩色的画笔给生活划下一道彩虹线!
第4个回答  2011-02-18
昨晚一不小心把《汤姆·索亚历险记》看完了。结尾居然是两个小鬼头一下子变成了有钱人。哈克被寡妇给收留了,有点难以接受。如果我是作者的话,一定让汤姆还是那个坐不住的机灵男孩,而哈克也还是在木桶里睡觉。

这是很有趣的一本书,因为马克·吐温清新风趣的文字,更因为成功的塑造了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可爱的形象。

我们可以说汤姆·索亚是个偶像似的人物。从家庭背景看,没有父母决定了无忧无虑,善良的姨妈能够包容他的调皮捣蛋,总是充当告密者的乖孩子表弟能反衬他的机灵仗义。所有人都会欣然地接受,这样的孩子调皮一点并不是一件令人讨厌的事。从外表看,显然汤姆是受欢迎的,当他穿得干干净净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喜欢这个孩子。而学校的女孩会为他而争风吃醋,也足可以证明这一点。从性格上看,他很聪明,总会有回回得逞的好点子。他懂得分寸,所以能代贝琪受惩罚,会在出走后偷偷跑回来,敢于在法庭上站出来作证。他有一张能说服所有人的嘴,和一颗永远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的头,所以无论和男孩或是女孩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领导者。当然,这是一部以他为名的小说,他是理所当然的英雄。

严格说来,哈克贝利·费恩在本书中只能是个配角。但我觉得他是本书中最最成功的角色。他是作为一个小流浪汉出场的,父亲是个酒鬼,母亲是个常被酒鬼打的女人。这样的出身比起汤姆根正苗红的机灵鬼出身就差了一截,因为小叫花子从来不可能成为主流。从形象看,他只是个衣衫褴褛脏兮兮的男孩,会说一点粗话,偶尔也抽一支烟。在成为英雄前,除了贪玩的男孩子,即使在朴实的小村子里也没有任何人正眼瞧他,正如一个人所说的,“哈克贝利·费恩,听到这个名字谁会开门呢?”他不太聪明,因为总是汤姆告诉他该怎么做。不那么勇敢,夜晚呆在林子里的时候会害怕幽灵,偷听到坏人说话的时候会吓得转身就跑。不懂得感恩,不会过平常人干净体面的生活,不想上学,逃避一切责任。唯一会做且做的最好的就是当个无忧无虑的流浪者。显然,这不是社会想要的,所以作者最后仍把他变成了一个普通的男孩,只是大概比普通的男孩更脏一点,更无礼一点,更自由散漫一点罢了。即使如此,他仍然胜利了。因为他的不完美所以更加鲜活,比起早熟的汤姆他更像个真正的孩子。不太好,不太聪明,不太勇敢,不懂得事故,不愿有负担或责任的真的孩子,像你或我在小的时候曾经经历过的那样,在有一点苦涩,有许多甜蜜,笨拙而美好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