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倘若就残害生命、损伤本性而言,那么盗跖也就是伯夷了,又怎么能在他们中间区分君子和小人!
出自《庄子·外篇·骈拇》,骈拇指并合的脚趾,跟旁出的歧指和附着的赘瘤一样,都是人体上多余的东西。什么才是事物所固有的呢?那就是合乎自然,顺应人情的东西。倡导听任自然,顺应人情的思想,就是本篇的中心。
全文(节选)如下:
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
天下尽殉也:彼其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其殉一也,则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残生损性,则盗跖亦伯夷已,又恶取君子小人于其间哉!
译文如下:
伯夷为了贤名死在首阳山下,盗跖为了私利死在东陵山上,这两个人,致死的原因不同,而他们在残害生命、损伤本性方面却是同样的。为什么一定要赞誉伯夷而指责盗跖呢!
天下的人们都在为某种目的而献身:那些为仁义而牺牲的,世俗称他为君子;那些为财货而牺牲的,世俗称他为小人。他们为了某一目的而牺牲是同样的,而有的叫做君子,有的叫做小人。倘若就残害生命、损伤本性而言,那么盗跖也就是伯夷了,又怎么能在他们中间区分君子和小人!
《庄子·外篇·骈拇》全篇大体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至“非天下之至正也”,说明智慧、仁义和辩言犹如人体上的“骈拇”、“枝指”和“附赘县疣”,都是不符合本然的多余的东西。
第二部分至“使天下惑也”,着力批评仁义和礼乐,指出天下的至理正道,莫如“不失其性命之情”,即保持本然之真情,而“仁义”和“礼乐”却使“天下惑”。
第三部分至“又恶取君子小人于其间哉”,进一步指出标榜仁义是乱天下的祸根,从为外物而殉身这一角度看,君子和小人都“残生损性”,因而是没有区别的。
余下为第四部分,指出一切有为都不如不为,从而阐明了不为仁义也不为淫僻的社会观。
本篇和下篇《马蹄》可说是姊妹篇,也可把本篇看作《马蹄》的前奏,反映了庄子无为而治,返归自然的社会观和政治观,对儒家的仁义和礼乐作了直接的批判,但对某些社会的进步也作了否定。文辞直陈,观点跃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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