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期间相当于无证驾驶,将处以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
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
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
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9 条规定:处以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
下列处罚单仅供参考:
以上资料来源于:
属于无证驾驶的一种情况,具体处罚如下: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相关规定: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对于没车又借到车出了车祸的按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