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兵提前退伍的流程及条件

如题

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

一、正在服现役的义务兵,凡符合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所列五项原因之一,经部队师(旅)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原征集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应予接收,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义务兵,经师(旅)以上机关批准,作提前退出现役处理:

1、入伍前有犯罪行为或犯有严重错误,明显不符合《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

2、入伍后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满后不宜留队服现役的;

3、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考验期满后不宜继续留队服现役的;

4、被处劳动教养,期满解除劳教后,不宜留队服现役的;

5、图谋行凶、自杀或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

作提前退出现役处理的义务兵,由批准机关作出书面决定,办理退伍手续,由原征集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家居城镇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犯过失罪者除外),交街道办事处,按待业人员对待。

三、正在服现役的义务兵,凡被部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部队不办理退伍手续,由师(旅)以上机构出具证明,遣返回原征集地,公安部门凭部队出具的证明,依照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家居城镇的,交由街道办事处接收。退伍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

四、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第3、4、5款情形之一以及第三条,被处理的义务兵,可随时办理手续,退出现役。

扩展资料:

服役期限

从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国家对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过数次较大的修改。

1955年颁布的第一部兵役法规定:陆军、公安军为3年,空军、海岸守备部队、公安军舰艇部队4年,海军舰艇部队5年。

1965年经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为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

196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决定,改为陆军2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3年,海军舰艇部队和船舶分队4年。

1978年,根据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又恢复了1955年的规定。服役年限分别为:陆军部队的战士3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的战士4年,海军舰艇部队、陆军船舶分队的战士5年。

1984年颁布的第二部兵役法又将士兵的服役年限规定为陆军3年,空军、海军4年。

1998年12月29日新颁布的兵役法将陆、海、空军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改为2年。取消了超期服役的规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义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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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29

条件:

服现役期末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

(1)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

(2)经驻军医院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经治疗半年未愈的;

(3)部队编制名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4)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5)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流程: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不同地区的退伍流程不一样,建议登录该地区“民政局”网站查询相关流程。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安置工作的情况设置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或者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日常工作。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设在民政部门,人民武装、计划,劳动人事等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扩展资料

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

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 省、 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

(二)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三)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

(四)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 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五)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外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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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9-11
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
一.正在服现役的义务兵,凡符合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所列五项原因之一,经部队师(旅)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原征集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应予接收,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义务兵,经师(旅)以上机关批准,作提前退出现役处理:
1.入伍前有犯罪行为或犯有严重错误,明显不符合《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
2.入伍后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满后不宜留队服现役的;
3.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考验期满后不宜继续留队服现役的;
4.被处劳动教养,期满解除劳教后,不宜留队服现役的;
5. 图谋行凶、自杀或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
作提前退出现役处理的义务兵,由批准机关作出书面决定,办理退伍手续,由原征集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家居城镇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犯过失罪者除外),交街道办事处,按待业人员对待。
三.正在服现役的义务兵,凡被部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部队不办理退伍手续,由师(旅)以上机构出具证明,遣返回原征集地,公安部门凭部队出具的证明,依照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家居城镇的,交由街道办事处接收。退伍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
四.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第3、4、5款情形之一以及第三条,被处理的义务兵,可随时办理手续,退出现役。
第3个回答  2013-11-17
连队向报营部,营部报团部,团部报师部,再一级级批下来,你见到关于XXX同志因病提前退伍的命令时,你就可以告别战友,走向回家之路了,之后就去民政局和户籍所在派出所,武装部报到吧。

不过我认为,有点病算什么,谁在部队没个小伤小病,我当时有两个战友被鉴定说不适合服役,建议提前退伍还是没走,一个后面到战斗班,器械可以做到六练,单双杠二练都能做50以上。人生不可能事事顺心,一点小问题就放弃,你以后还能做什么?你走了,战友们会看不起你,家人会为你难过,地方上原有的同学,朋友心里也会看不起你。你自己最终也会因看不起自己而后悔。

选择了,就不应该会后悔,两年的训练,多大点事?我当初体能不好跑一次步,尿一次血,皮嫩上器械练到血沿着手臂往下流,我还是能坚持两年,后面还能参加军事比武,也拿了优秀士兵。你体能能比我还差?

当兵,是人生最有意义的经历,千万别放弃,命令下来前还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