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一、十级伤残评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50px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25px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1250px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2;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6)双眼矫正视力≤0.8;
  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I度~Ⅱ度(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2)晶状体部分脱位;
  23)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4)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5)外伤性瞳孔放大;
  26)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7)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
  28)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29铬鼻病(无症状者);
  30)嗅觉丧失;
  31)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2)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3)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5)鼻中隔穿孔;
  36)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7)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8)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
  39)乳腺修补术后;
  40)放射性损伤导致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1)慢性轻度磷中毒;
  42)氟及其他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轻度中毒;
  43)井下工人滑囊炎;
  44)减压性骨坏死I期;
  45)一度牙酸蚀病;
  46)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二、十级伤残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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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