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要经过邻居的责任田他不同意怎么办?

如题所述

通行权是指不动产一方因自然环境条件决定(如被相邻不动产所围绕)无其他出路时,有从相邻他方的土地、通道上通行的权利。通行权的行使,都应以最合理的方式行使,尽可能减少对相邻他方利益的损害,在行使权利过程中对相邻他方不动产等造成损坏的应予修复或赔偿。

构成相邻关系上的必要通行权,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与公路(这里的公路取广义,即公众通行之道路)之间没有适合的通路。即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四周皆与公路隔离,没有进出的通路;或者虽有其他通路,但是使用会造成经济上花费巨大或明显不便。

 第二、须土地或建筑物通常使用之必要。必要的判断要综合不动产所处的位置、地势、面积、形状、用途以及历史来综合判断,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第三、不动产之间须为相邻关系。相邻的判断标准在第五个问题中已经详述,即相邻既包括了不动产的地理位置相互邻接,也包括不动产权利行使所涉及到的范围是相互邻近的。

故,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相关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

第87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92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民通意见》

第100条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101条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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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14
私人路段吗?私人路段基本没有强制解决手段。只能协商。出钱或者换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4-14
发发是吃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