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险保的就是“意外”但这个“意外”不是简单字面理解的意外!在意外险的定义里,只有完全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这几个形容词都是重点,缺一不可。包括意外医疗、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
学姐整理了市面上热销的意外险从产品,消费型的意外险大部分是一两百元可以买到几十万的保额,具体可看:意外险,多少钱一份你知道吗?
目前市场上的意外险鱼龙混杂,意外险虽然便宜但是细究起来门道很多。不同年龄段人,对于意外险的需求也不同。
1)小孩和老人保额不必太高。老人和小孩都不贡献家庭收入,所以保额没必要买特别高。并且儿童意外的保额,为了规避道德风险,国家规定:
0-9岁的未成年人,身故赔付不能超过20万元;10-17岁的未成年人,身故赔付不能超过50万元。也就是说,0-9岁的儿童,就算买了100万的意外险,如不幸身故也只能赔付20万元。
2)小孩和老人意外医疗责任重点关注。小孩和老人出现磕碰摔伤等意外的概率是非常高的,所以购买这项责任是主要关注的。成人意外险更多是关注意外身故部分。
人身意外保险包括单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单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责任仅限于人身意外伤害。
2、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这种保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其他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一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以生存到保险期满或保险期限内死亡为基本保险责任,附加人身意外伤害造成的残废,属于生死两全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再如,住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包括旅客由于人身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残废以及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物品的损失,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财产保险。
扩展资料:
保障项目: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人身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造成的。在这里,“意外事故”应该具备三个要素:
1、非本意的
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行道树倒下等情况。
有些意外事故是被保险人应该预料到的,但由于疏忽而引致的,如在停电时未切断电源修理线路,因不久恢复供电而触电身亡。
另有一些事故虽是被保险人可以预见到的,但在客观上无法抗拒或在技术上不能采取措施避免的事故,如楼房失火,火封住门口和走道,被保险人迫不得已从窗口跳下,摔成重伤。
或者虽在技术上可以采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律和职责上的规定,或履行应尽义务,不去躲避,如银行职工为保护国家财产在与抢劫银行的歹徒搏斗中受伤。
以上这些均属于意外事故。凡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如自杀、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事故。
2、外来原因
指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食物中毒、失足落水。注意:疾病所致伤害不属于意外事故,因为它是人体内部生理故障或新陈代谢的结果。
3、突然发生的
即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来不及预防,如行人被汽车突然撞倒。铅中毒、矽肺等职业病虽然是外来致害物质对人体的侵害,但由于伤害是逐步造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不属于意外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身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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