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最后的结局是谁写的,

如题所述

高鹗的著作,目前人们所知见的,有下列12类(篇)

《高兰墅集》,清盛昱、杨忠羲《八旗文经》卷五十九著录,未见传本。
《兰墅诗钞》,《清史稿.文苑传二》著录,未见传本。
《月小山房遗稿》,是由高鹗的及门弟子华龄编校,增龄作序后付诸刻印的。藏于北京图书馆。
《兰墅砚香词》不分卷,底稿本,收录高鹗词44首。
《赠麟庆》诗,见道光九年(1829年)红香馆原刊本《清朝闺秀正始集》卷二十,《高凤仪小传》
《<红楼梦>叙=,见程甲本卷首:《<红楼梦>引言》,与程伟元联合署名,见程乙本卷首。
《<操缦堂诗稿>跋=,见《八旗文经》。
《红香馆诗草》序见该书咸丰十一年(1861年)重刊本。
《兰墅文存》,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底稿本,收录高鹗的八股文16篇。
《兰墅十艺》,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底稿本,收录高鹗的八股文稿11篇。
《唐陆鲁望诗稿选钞》二卷,北就图书馆藏手稿本,其中《兰墅摘钞古体》和《兰墅摘抄今体》各一卷。
《吏治辑要》,不分卷,高鹗编,有满、蒙、汉3种文字本,又称《三合吏治辑要》。有刊本,恩华《八族艺文编目》著录。

尽管直到今天红学家们对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归属问题仍然众说不一,比如有人认为其中有曹雪芹的残稿,但更多的人相信它出自高鹗之手,因为有比较可信的证据。清代著名诗人、高鹗的妻舅张问陶在其《赠高兰墅同年》一诗的自注中明确说:“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高鹗本人也写过一首题为《重订〈红楼梦〉小说既竣题》的诗,抒发辛苦劳动后的感受。在程伟元《红楼梦序》、高鹗《红楼梦序》以及程、高合写的《红楼梦引言》中,也记述了高鹗的工作:“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至于高鹗究竟做了哪些工作,是修修补补,还是凭空营构,红学家们尽可以埋首臆造,互相诘难,但恐怕永远都不会有令人信服的最终结论,毕竟与《红楼梦》有关的谜团太多了。在没有新的材料推翻旧论之前,我们还是将《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全部归之于高鹗一人。

生卒年: 约1738—约1815 清代文学家。字兰墅,一字云士。因酷爱小说《红楼梦》,别号“红楼外史”。汉军镶黄旗内务府人。祖籍铁岭(今属辽宁),先世清初即寓居北京。少年时喜冶游。中年一度在外课馆。熟谙经史,工于八股文,诗词、小说、戏曲、绘画及金石之学亦颇通晓。诗宗盛唐,词风近于花间派,论文则“辞必端其本,修之乃立诚”,强调以意为主。他热衷仕进,累试不第,乾隆五十三年(1788),始为顺天乡试举人。六十年进士。历官内阁中书,内阁侍读。嘉庆六年(1801)为顺天乡试同考官。十四年,由侍读选江南道监察御史。十八年,升刑科给事中。在任以“操守谨、政事勤、才具长”见称。晚年家贫官冷,两袖清风。所以虽著作如林,却多未及问世而赍志以终。
清代乾隆五十六年萃文书屋活字印本《红楼梦》(程甲本)序据张问陶《船山诗草·赠高兰墅鹗同年》诗自注说:“传奇《红楼梦》80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并有“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之句。一般认为长篇小说《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是高鹗所续。一说是程伟元与高鹗共同续成,也有据乾隆间萃文书屋本《红楼梦》程伟元“序”及“引言”谈及陆续购得后40回续书残抄本事,认为另有续写之人,程、高只做了修补整理工作。
程伟元(?~约1818)字小泉,苏州人。以科场失意,一生未仕。乾隆末年流寓京师,得与高鹗相识,其时高鹗正当科场蹭蹬,“闲且惫矣”,遂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共同以活字版首次刊行120回《红楼梦》(世称“程甲本”)。翌年又大量改动前80回文字情节,续书亦多有修改,仍由萃文书屋印行(世称“程乙本”),此后坊间通行即此种刊本。
《红楼梦》后40回续书,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艺术上都显然不如曹雪芹所著前80回。但其最大贡献在于能遵循曹雪芹隐喻暗示的线索,大体完成全书的悲剧构思,使故事首尾完整,因而使《红楼梦》得以迅速广泛地流传开来。对于一些重要情节的处理,如贾府日渐衰败,大祸迭起而导致锦衣军的查抄,黛死钗嫁、宝玉出家以完成爱情故事的悲剧结局等,都能体察原作的艺术用心,与前书有所呼应,气氛也较一致,并具有一定感染力量。某些章节如夏金桂撒泼、贾政作官、黛玉焚稿及袭人改嫁等描写都写得较为生动。但续书存在严重缺陷,根本之点是背离了曹雪芹原著的精神,结尾写贾宝玉科考中举,贾府衰败后居然又“沐皇恩”、“延世泽”、“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等等,显然有乖原作主旨,也未能摆脱“大团圆”的窠臼。它还过多渲染了神鬼显灵、因果报应之类的迷信色彩。在人物性格、情节发展和细节描写等方面也存在许多失败之处。此外,程伟元、高鹗对前80回的改动,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原著。例如对贾宝玉的对话、心理活动和细节描写等方面的多处文字修改和尤三姐故事的变动,反映出他们无论在思想认识、艺术才能还是审美情趣上,都与曹雪芹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尽管如此,这种续书与同时代的其他各种《红楼梦》续书相比,显然胜过一筹。它得以随曹著前80回而广泛流传,不是偶然的。

尽管直到今天红学家们对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归属问题仍然众说不一,比如有人认为其中有曹雪芹的残稿,但更多的人相信它出自高鹗之手,因为有比较可信的证据。清代著名诗人、高鹗的妻舅张问陶在其《赠高兰墅同年》一诗的自注中明确说:“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高鹗本人也写过一首题为《重订〈红楼梦〉小说既竣题》的诗,抒发辛苦劳动后的感受。在程伟元《红楼梦序》、高鹗《红楼梦序》以及程、高合写的《红楼梦引言》中,也记述了高鹗的工作:“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至于高鹗究竟做了哪些工作,是修修补补,还是凭空营构,红学家们尽可以埋首穷究,互相诘难,但恐怕永远都不会有令人信服的最终结论,毕竟与《红楼梦》有关的谜团太多了。在没有新的材料推翻旧论之前,我们还是将《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全部归之于高鹗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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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02
高鹗
第2个回答  2014-01-02
曹雪芹前80回高鹗后40回
第3个回答  2014-01-02
高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