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旅游公共关系方面的案例~!要和旅游有关的啊~~

最好详细一点的案例题

2005年2月,某旅行社接待香港某旅行社组织的内地观光团,按照合同约定,该旅行团在北京旅游四天,其中2月11日的行程是游览长城。该旅行社委派导游关某担任该团陪同。
关某未经旅行社同意,擅自将游览长城的日期改为2月14日。即离京的前一天,而将2月11日改为购物。
观光团的团员对此更改曾表示异议,但关某称此更改是旅行社的安排。不料,2月13日晚天降大雪,2月14日该观光团赴长城时,“雪绷居庸关不前”积雪封路,只得返回,次日该观光团离京返港后,书面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称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未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擅自改变旅游行程,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观光团未能游览长城,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旅行社辩称改变旅游行程属于导游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而导游关某则辩称造成未能游览长城是由于大雪封路,属于不可抗力,依据法律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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