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月5日提出离职申请。于1月31日算正式离职。我公司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岗位工资+上月绩效+其他=实际工资。现1月29日。工资到账。查询得知只有基本工资。并且明确告知1月的绩效不会有。请问这样合理吗?我有权利要回我所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