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存款准备金

如题所述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reserveratio。存款准备金,是限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存款准备金的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银行决定的,被称为存款准备金率。超额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存放在中央银行、超出存款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寸调拨或作为资产运用的备用资金。
  定义
  存款准备金(Deposit Reserve) , 存款准备金
  就是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各商业银行按一定的比例将吸收的存款存入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准备金账户,对商业银行利用存款发放贷款的行为进行控制。商业银行缴存准备金的比例,就是准备金率。
  简介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 Reserve Ratio)。准备金本来是为了保证支付的,但它却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副产品”,就是赋予了商业银行创造货币的职能,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现已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是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
  目的
  实行存款准备金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商业银行在遇到突然大量提取银行存款时,能有相当充足的清偿能力。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存款准备金制度还成为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进行控制的一种制度。中央银行控制的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的多少和准备率的高低影响着银行的信贷规模。这个制度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将吸收的存款全部贷放出去,必须按一定的比例,或以存款形式存放在中央银行,或以库存现金形式自己保持。准备金占存款总额的比重,称为准备率。
  组成
  在现代金融制度下,金融机构的准备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以现金的形式保存在自己的业务库,另一部分则以存款形式存储于央行,后者即为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分为“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两部分。央行在国家法律授权中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将自己吸收的存款按照一定比率交存央行,这个比率就是存款准备金率,按这个比率交存央行的存款为“存款准备金”存款。而金融机构在央行存款超过存款准备金存款的部分为超额准备金存款,超额准备金存款与金融机构自身保有的库存现金,构成超额准备金(习惯上称为备付金)。超额准备金与存款总额的比例是超额准备金率(即备付率)。金融机构缴存的“存款准备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准动用的。而超额准备金,金融机构可以自主动用,其保有金额也由金融机构自主决定。一般,人们只研究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或降低,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业务规模变化,进而对货币供给的影响,而没有研究“存款准备金”运营问题。
  特点
  “存款准备金”的特点是典型的规模可测、可控资金,只要 存款准备金
  “机构专业”,“规模合理”,“科学运营”,就会发挥既能控制“热钱”、“准热钱”,又能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独特作用。
  好处
  虽然“存款准备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准动用,但存款准备金也是财富,是财富就可考虑其科学运营的问题,特别是存款准备金的长效运营,如果运营的好,会给国家带来很大的好处。
  编辑本段起源
  银行(bank)起源于板凳(bench)。起初只是兑换货币,后来增加新业务,替有钱人保管金银,别人把金银存放在他的保险柜,它给人开张收据,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天长日久,有聪明人看出其中门道,虽然每天都有人存,有人取,但他们的保险柜里,总有些金银处于闲置状态,很少有保险柜被提空的情况。于是兑换商玩起“借鸡下蛋”的把戏,别人每存一笔钱,他们只在手中保留一部分,剩下的则悉数贷出去。被兑换商保留在手里的那部分金银,就是后来的存款准备金。 中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1984年建立起来的,至今存款准备金率经历了二十六次调整(1984-2004年仅调整8次,2005年0次,2006年3次,2007年至今15次)。最底的一次是1999年11月存款准备金率由8%下调到6%;最高一次为2008年6月由16.5%上调至17.5%。
  编辑本段职能
  存款准备金的四种职能: 通过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助于在流动资产状况发生变 存款准备金
  动时稳定隔夜利率--缓冲职能; 为中央银行提供了准备金需求的一个来源,从而可以补偿通过自发性因素产生的流动性资产供给--流动资产管理职能; 可以被作为一种控制货币总量的手段--货币控制职能; 可以被认为是中央银行收入的一个来源--收入或税收职能。
  编辑本段作用
  准备金本来是为了保证支付的,但它却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副产品”,就是赋予了商业银行创造货币的职能,并最终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金融制度演进到今天,原来的“副产品”已经成为“拳头产品”,上升到了主要地位。准备金保支付的作用倒不那么显山露 存款准备金
  水了,因为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渠道越来越宽,应付客户提款,已经不像早期那样过分依赖准备金了。 最简单的说,就是各家银行需要交给人民银行保管的一部分押金,用以保证将来居民的提款,而如果押金交的比以前多了,那么银行可以用于自己往外贷款的资金就减少了。
  编辑本段影响
  1、银行:由于资金减少,贷款利润会减少,这对于目前仍然以存贷利差为主要利润来源的银行的业绩有一定影响;另一方面,会催促银行更快向其他利润来源跟进,比如零售业务、国际业务、中间业务等,这样也会进一步加强银行的稳定性和盈利性。 2、企业:资金紧张,银行会更加慎重选择贷款对象,倾向于规模大、盈利能力强、风险小的大企业,这会给一部分非常依赖于银行贷款的大企业和很多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造成一定影响。强者更强。 3、股市:影响非常有限,幅度比预期低,而且就目前大部分银行的资金来说,都还比较充裕,这个比例对其贷款业务能力相当有限;另一方面,市场很早就已经预期到人民银行的紧缩性政策,所以股市在前期已经有所消化,只是在消息出台时的瞬间反映一下而已。 4、基金:没什么影响,基本上是随股市个债市走的。 5、期货:如果存款准备金下调,则资金流入期货市场,从而引发短期的剧烈波动。 6、存款:银行会加大力度推陈出新吸引存款,但对于老百姓而言,没什么影响
  编辑本段存款准备金率
  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必须将存款的一部分缴存在中央银行,这部分存款叫做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比例则叫做存款准备金率。 打比方说,如果存款准备金率为7%,就意味着金融机构 存款准备金
  每吸收100万元存款,要向央行缴存7万元的存款准备金,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为93万元。倘若将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7.5%,那么金融机构的可贷资金将减少到92.5 万元。 在存款准备金制度下,金融机构不能将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发放贷款,必须保留一定的资金即存款准备金,以备客户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利于保证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正常支付。随着金融制度的发展,存款准备金逐步演变为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当中央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时,金融机构可用于贷款的资金增加,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也相应增加;反之,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将相应减少。 央行决定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是对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旨在防止货币信贷过快增长。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但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也进一步凸显,投资增长过快的势头不减。而投资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货币信贷增长过快。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可以相应地减缓货币信贷增长,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一般意义上,存款准备金率这一货币工具被认为是比较猛烈的货币政策手段。
  功能作用
  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的真实效用体现在它对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对货币乘数的调节。由于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与中央银行投放的基础货币量存在着乘数关系,而乘数的大小则与存款准备金率成反比。因此,若中央银行采取紧缩政策,可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 存款准备金
  而限制了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降低了货币乘数,最终起到收缩货币量和信贷量的效果,反之亦然。但是,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存在这样三个方面的缺陷:一是当中央银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时,商业银行可以变动其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从反方向抵消了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的作用;二是存款准备金率对货币乘数的影响很大,作用力度很强;三是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对货币量和信贷量的影响要通过商业银行的辗转存、贷,逐级递推而实现,成效较慢、时滞较长。因此,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往往是作为货币的一种自动稳定机制,而不是将其当作适时调整的经常性政策工具来使用。
  编辑本段中国制度
  存款准备金率调整
  中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建立起来的,存款准备金率经历了多次调整。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按存款种类规定了存款准备金率,企业存款 存款准备金
  为20%,农村存款为25%,储蓄存款为40%。过高的法定存款准备率使当时的专业银行资金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不得不透过再贷款(即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贷款)的形式将资金返还给专业银行。 为克服法定存款准备率过高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人民银行从1985年开始将法定存款准备率统一调整为10%。 2007年12月25日起,年内第十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到14.5%,达到二十年高点,冻结资金3924亿元。十次上调存款准备金回笼资金1.8万亿元。 存款准备金率上调0.5% 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1月12宣布,决定从2010年1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即从原来的16%上调至16.5%。为增强支农资金实力,支持春耕备耕,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准备金率上次上调是在2008年6月,本次调整为19个月来首次上调。 去年第四季内地银行信贷暂告平稳后,新年第一周又大幅攀升,放贷已达6000亿元。从央行近期动态亦可看出当局对此十分警觉。央行最新实施的一系列举措均表明中国政府已开始着手处理全球金融危机期间爆炸性信贷增长的副作用。 此前,央行高层已在多个场合暗示今年将启动准备金率杠杆,以应对通胀预期。去年末,央行行长周小川曾公开表示,尽管国际上希望简化货币政策工具,但中国仍很强调存款准备金率的作用,因中国存在外汇占款、对冲、国际收支平衡等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1月1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瑞银预计中国央行将进一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瑞银称,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有助于中国政府实现多重以及持续政策目标;该举措有助于回笼过剩流动资金,同时不产生像央行票据对短期利率那样的影响。瑞银预计央行将进一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但预计第一季度不会上调利率。 该举措传递出央行有意降低适应性的清晰信号,并在不影响实体经济总体信贷的情况下抑制风险资产。流动性管理的目标可能是最重要的;瑞银称,央行尚未发布11月份基础货币数据以及外汇储备数据,12月份的数据将在更晚的时候发布,但该行认为数据很有可能显示外资流入强劲增长,从而导致基础货币供应上升。 随着出口复苏和人民币升值预期升温,外汇流入规模只会增大,这要求央行增强冲销式干预 -换言之,央行必须不断进行适应性调整。只要外汇流入规模巨大,预计央行将进一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瑞银认为央行第一季度不会上调利率。
  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
  1998年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3月21日起,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改革,主要内容有以下七项: (一)将原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两个帐户合并,称为“准备金存款”帐户。 (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13%下调到8%。准备金存款帐户超额部分的总量及分布由各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三)对各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法人统一考核。法定准备金的交存分以下情况: 1.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总行统一存入人民银行总行。 2. 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海南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总行统一存入其总行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行。 3. 各城市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其总行统一存入当地人民银行分行。 4. 城市信用社(含县联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法人存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农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现行体制存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 5.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法人统一存入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总行(或分行)。 6. 经批准,已办理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外资金融机构,其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其法人(或其一家分行)统一存入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 (四)对各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旬考核。 1. 各商业银行(不含城市商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当旬第五日至下旬第四日每日营业终了时,各行按统一法人存入的准备金存款余额,与上旬末该行全行一般存款余额之比,不低于8%。 2. 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暂按月考核,当月8日至下月7日每日营业终了时,各金融机构按统一法人存入的准备金存款余额,与上月末该机构全系统一般存款余额之比,不低于8%。 从1998年10月起,上述金融机构统一实行按旬考核。 3. 各商业银行(不含城市商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法人按旬(旬后5日内)将汇总的全行旬末一般存款余额表,报送人民银行。 4. 现在执行按月考核存款准备金的城市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暂按月(月后8日内)将汇总的全系统旬末一般存款余额表,报送人民银行。自10月份起统一执行按旬(旬后5日内)报送一般存款余额表的制度。 5. 各金融机构按月将汇总的全系统月末日计表,报送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定期对金融机构上报的有关数据进行稽核。 6. 从2001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法人每日应将汇总的全系统一般存款余额表和日计表,报送人民银行。 (五)金融机构按法人统一存入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低于上旬末一般存款余额的8%,人民银行对其不足部分按每日万分之六的利率处以罚息。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在人民银行准备金存款帐户出现透支,人民银行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金融机构不按时报送旬末一般存款余额表和按月报送月末日计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八条予以处罚。上述处罚可以并处。 (六)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由缴来一般存款利率7.56%和备付金存款利率7.02%(加权平均7.35%)统一下调到5.22%。 (七)调整金融机构一般存款范围。将金融机构代理人民银行财政性存款中的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划为金融机构的一般存款。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将一般存款的一部分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存入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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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6
第2个回答  2018-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