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信后30天未去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有权利直接给我办离职吗?

递交辞职信后30天未去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有权利直接给我办离职吗?本人四个月产假结束后递交了辞职信申请辞职,40天后来单位办手续,这期间一直请事假。但是生育津贴单位一直未给递交材料申报,我咨询了社保中心后,工作人员说现在不建议辞职,否则审核我资料的时候就调不出我的保险资料了。我和单位人力协商,能不能等到生育津贴审批完之后再来办离职手续,单位不同意,要求我一周之内回来工作或者直接给我办离职手续,她说因为我已经递交了辞职申请她们可以直接就给我办离职。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单位在我未同意的情况下直接给我办了离职手续合理吗?我要是回去上几天班是不是就能说明那个辞职信无效了?

劳动者已经递交辞职信的,三十日后劳动合同即解除,劳动者未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的,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办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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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23
你好,你已经提交辞职报告,用人单位有权利随时解除合同并无过错.追问

那我要是现在回去上班呢?是不是辞职信就无效了?

追答

你好,你现在很被动,主动权在用人单位,如果你上班,单位许可可以,但是你要撤销辞职报告或者用人单位的声明作废才可以。

追问

现在单位就是要求我回去上班,不允许我再请假了…您的意思是我应该把辞职信要回来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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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8-23
你现在的情形很被动,因为是你自己递交的离职报告,公司是有权开除你的。追问

那我要是现在回去上班呢?是不是辞职信就无效了?

追答

离职手续必须你自己亲自过来确认签字才能算真正的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