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因销售业绩不好要辞退我,我于2015年4月入职,劳动合同签了一年

公司说因销售业绩不好要辞退我,我于2015年4月入职,劳动合同签了一年,入职第一天签的是正式合同,没有试用期的。但是公司前三个月并未给我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满一年后并未续签。2016年7月中旬公司口头辞退我,告知我干到月底就不用来了。期间多次我跟公司领导要过书面形式的通知书,也提过补偿,公司只同意给一年平均工资的1.5倍,也不给开书面形式的通知书,只跟我说去仲裁吧。七月三十一号的时候,也就是我工作最后一天。拿出个通知书,说我不能胜任工作,补偿方面已和我达成一致等诸多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条款,我没有签字。最后告知我,说八月份会正常给你开工资上保险,当做提前通知你的补偿金。其余劳动补偿等九月份研究好后通知你。我挺气愤的,我该如何维权!请帮帮我!

公司前三个月未缴纳保险是违法的,应当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就是两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可以视为原来的合同继续有效,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公司以您不胜任岗位要求为由,辞退您是可以没有补偿的,但是是需要有证据的(可操作、可以量化的考评结果),并且经过培训依然不能满足岗位要求。

现在离公司告知您需要离职已经超过一个月(书面通知只是一种形式,口头告知也是可以的)

公司说给予1.5个月的工资赔偿是可以的。但是还需要加上前面为签订劳动合同两个月的工资。总共应当是3.5个月的工资。

您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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