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四个承包方挂靠同一公司、各自所做工程内容不同、初审后各自的意思不统一所以出不了审计报告、

我们有四个承包方挂靠同一公司、各自所做工程内容不同、初审后各自的意思不统一所以出不了审计报告、如果现在其中有任意一个承包队伍愿意接受初审结论、请问能否为这个愿意接受初审结果的队伍出最终审计报告吗?

上述的问题我看过了,对于审计来讲是有点困难,都是一个审计项目,有的施工者对审计结果有不同的看法,正由提问者说的那样,我们有四个承包方挂靠同一公司、各自所做工程内容不同、初审后各自的意思不统一所以出不了审计报告;这样的审计项目照常能出审计,也就是麻烦一些而已,常言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世上没有行不通的路,办法总是比困难多,这里所说的难点就是两个,一是审计的结果有的施工者不认同、二是有的施工者提出的问题审计不能接受,那么究竟谁是谁非,真理就是一条,只要刨根问底把事情都摆到桌面上,就不可能没有统一的意见,这里是否还隐藏着前怕狼后怕虎的思绪,惹么就把所谓的难题摆到网上断案,或者先按照审计观点下发审计结论,决不能因此就不了了之,审计结果下发后有不同意见的施工者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审计结论和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审。追问

这种情况下我想问的意思就是能否我一个先出审计报告

因为我一个人同意初审结果、而且其它三个都是以我的名义挂在这一个公司的、所以我想单独出我一个人的审计报告!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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