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清朝的地方行政区划?

省、道、府、厅、县、里。是怎样的?相当于现在的那些... 如原来重庆的江北厅、仁里等等?是什么

清代地方行政区划:府、厅、州、县

作者:何珍如 转自:中国大百科全书

清代将地方行政区划为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厅﹑州﹑县)三级。府厅州县为省级以下行政区划。


省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管辖若干县(州﹑厅)。府的行政衙门所在地称府治﹐即附郭县。某些府亲辖地方﹐无附郭县。府的行政长官为知府﹐初为正四品﹐干隆十八年(1753)改为从四品。雍正中﹐全国共设一百六十七府。干隆时增加为一百八十四府(包括顺天府﹑奉天府)。至光绪二十五年﹐增为一百八十七府。除顺天府外﹐直隶省十府﹐奉天府尹二府﹐吉林二府﹐山东省十府﹐山西省九府﹐河南省九府﹐江苏省八府﹐安徽省八府﹐江西省十三府﹐福建省九府﹐浙江省十一府﹐湖北省十府﹐湖南省九府﹐陕西省七府﹐甘肃省八府﹐新疆省六府﹐四川省十二府﹐广东省九府﹐广西省十一府﹐云南省十四府﹐贵州省十二府。到清朝末年﹐全国共有府二百余个。


设置在少数民族地区或战略要地的地方行政单位。分直隶厅和散厅。直隶厅直属于布政使司﹐相当于府或直隶州。散厅一般隶属于府﹐也有的隶属于道。厅的行政长官称同知或通判﹐同知为正五品﹐通判为正六品。直隶厅和散厅品级相同。清初﹐知府常派其佐──同知﹑通判分防府内各地﹐其驻各地的办事机构称厅。以后厅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域单位﹐其行政长官仍沿用同知﹑通判旧称﹐不过已与各府的同知﹑通判不同。光绪末年﹐全国有直隶厅﹑散厅一百余个。


清承明制﹐直属于布政使司的州称直隶州。直隶州有属县﹐是相当于府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唯其规模略小﹐政事稍简。隶属于府的州﹐称州(散州﹑属州)﹐是相当于县一级的地方行政区。直隶州和州的行政长官皆称知州﹐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属州知州为从五品。光绪末年﹐全国设直隶州﹑散州二百一十余个。


初级地方行政单位。清承明制﹐县一般隶属于府和直隶厅﹐或隶属于道和直隶厅。例如﹐黑龙江省的大通县﹑汤原县隶属于兴东道﹐奉天省的安东县﹑宽甸县隶属于凤凰直隶厅。县的行政长官为知县(正七品)。清朝末年﹐全国设县一千三百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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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7
清朝的内阁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军机处相当于中共中央军委兵部相当于中央军委,没有国防部,因为是封建专制户部就是财政部,礼部就是外交部,刑部就是公安部,工部就是建委吏部就是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宣传部南书房相当于中央书记处都察院相当于纪委,不过没有监督部,因为是封建专制,呵呵尚书相当于副总理,侍郎相当于重要部长不过清朝没有人大和政协相对应的部门,因为是封建专制巡抚相当于省长道台相当与(今天没有这个官职,以前有,比如河南分为豫北,豫南,豫东等)知州想当时市长知县相当于县长里长相当于居委会主任
第2个回答  2013-11-17
省=省,道没了,府=地级市,厅=县级市,县=县,里=乡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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