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伤十级离职,具体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如题所述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自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与经办机构的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标准如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计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60个月、六级48个月、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计发。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在本办法实施前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原标准执行;本办法实施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办法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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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30
按照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6条的规定,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六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2个回答  2019-01-30
打电话问一下当地社保局的工伤待遇部门,问十级工伤伤残要离职拿到这两个一次性要符合什么条件。
有的地区这两个一次性直接是几万几万的,有些地区是按几个月几个月本人工资核算的。
但是解除合同当月单位必须正常给你交社保,然后单位先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然后才能去社保局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减员的那个月单位没交社保,那么这两个一次性都是单位给,补缴社保没用。
第3个回答  2019-01-30
请自查一下《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