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公司是没有签订合同的。试用期是2个月的,我工作了一个多月提出辞职。领导的回答是要等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公司是没有签订合同的。试用期是2个月的,我工作了一个多月提出辞职。领导的回答是要等他招到人才可以让我走。可是我在公司公司很难找到我在那上班的证据,考勤记录都是打指模的,只有财务才有,工资也是发现金,只有工资条。且工资袋只有财务的笔迹没有财务的签名,没有公司的盖章。请假条和休息也只有领导的签名。请问我又该怎么办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你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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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2
等什么啊?试用期你可以拿到你应得的工资,这点没有问题。
第2个回答  2010-12-12
你这本身就不具备法律效力,直接走人就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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