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公司怎么赔偿啊

如题所述

须根据你本人所处地区、工资水平、生命年龄、是否终止与解除劳动关系等因素,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工伤保险实施办办法》的规定进行计算,才能得到你的工伤赔偿额度。

假定你是黑龙江职工,本人工资5000元,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其它工伤待遇都已经享受的情况下,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就业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三项为你本人18个月工资,应为9万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本人书面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30、25、20、15、10、5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16、14、12、10、8、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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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23
申诉追问

赔偿多少个月工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