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相关资料

如题所述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临川盐阜岭(今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人,生于宋真宗天禧五年,卒于宋哲宗元祐元年,由于被封为{荆国公},后人常称他为“王荆公”。

王安石是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实官至司空、尚书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镇南军节度使。去世后被追赠为太傅,谥曰文,享寿66岁。

王安石文思敏捷,被后世称为唐宋八大家之一。除文学造诣外,王安石对传统经学也有研究,创立了在当时具有卓越影响力的学派——荆公新学,王安石的思想对宋明之季的经学学习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当时也获得了很多关注。

尽管王安石主要修习儒家学说,秉持实务的主义,从周礼、荀子、韩非子和商君书(商子)等其他经籍、论著中吸取经验,后世学界多因此结合王安石所主持的熙宁变法而认为王安石传承于法家。

除此之外,王安石对道教、佛教也有了解,并留有多篇著述。欧阳修曾作诗“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称赞王安石。

扩展资料:

王安石对经籍有着十分深刻的理解并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同时也在品评历史的文章中将自己的见解融入并借此对前人治史得失提出了多种评议。在其咏史诗《贾生》中,王安石通过描述汉文帝施行了贾谊的政策来说明君王的重要性,并进一步从侧面反映了王安石在熙宁变法中的政治主张。

而评议历史外,王安石对前代史官也提出过多种见解及批评。指出上三代的史官以身死职,所以传下来的史书文献都可考据,现在则受限于拥有尊爵高位的人,又会因政治原因篡改文字。

王安石进一步说明了有些人一时而贵,执笔书史,会“以忠为邪,以异为同”,这样一来后人就更难辨别黑白。在诗《读史》中也提到了此类现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王安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汉族。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区荆公路邓家巷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官至宰相,主张改革变法。诗作《元日》、《梅花》等最为著名。

  王安石(1021年1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

  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介甫,晚号半山,世称:王荆公;又谥号为“文” 称王文公。北宋临川(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人)。仁宗庆历进士。嘉佑三年(1058)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要求改变“积贫 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的政策,神宗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依靠神宗实行变法。并支持五取西河等州,改善对西夏作战的形势。因保守派反对,新法遭到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还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封舒国公, 改封荆,世称荆公。卒谥文。
  在文学中具有突出 成就。他一生写了不少深刻反映人民疾苦和社会问题的作品。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有的风格遒劲有力,精辟精绝,有的风格雄健峭拔,修辞凝练,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对后来宋诗的发展有很大影响。著有《临川先生文集》。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名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又称王文公。其政治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并称为“唐宋八大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13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第3个回答  2020-09-30
第4个回答  2020-03-09
王安石1021-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