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经销商负责 还是厂家负责

我是经销商,经营农业种子,厂家在合同中承诺产品是杂交种子,结果农户种出来根本不是,而且纯度不够,产量很低,对农户也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农户找我理赔,我就找厂家,但是厂家根本不承认自己的产品有问题。

1. 现在是我想打官司,不知道要做哪些准备,搜集哪些证据材料。
2. 农户找我理赔,我应该对他进行赔付,还是产家对他进行赔付。
3.我现在手里有很齐全的厂家代理授权书,销售协议,进货单,检疫证。
合同中明确写了厂家要是违反合同,要对我进行50万德赔付。 厂家也承诺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没有质量问题,一旦出现问题他付全责。
4.我的代理权是5年。如果我不同意接触协议,厂家能单方面解除代理权吗?

厂家对消费者的赔偿国家有明文规定。而与经销商的赔偿主要在双方的协商,国家没有规定。

经销商的调查虽然在调查内容中单独分为一个部分,但是经销商作为从企业一直到终端零售商的销售渠道链里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在市场中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

而且经销商可以获得的市场信息也是最多的。因此,对经销商的调查几乎可以涉及到所有调查内容,也正是这样,对经销商的调查就显得异常重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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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24
农户找你肯定没问题的,你可以找厂家。如果你买的那批种子还有可以检验鉴定一下。
如果确定种子有问题且确实违反合同,厂家自然构成违约,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你和厂家的代理协议只要有效成立,厂家无权随意单方解除,除非出现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定解除条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6-28
  厂家对消费者的赔偿国家有明文规定。而与经销商的赔偿主要在双方的协商,国家没有规定。

  经销商:顾名思义,是指从企业进货的商人。他们买货绝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关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经销商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或者是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

  经销商的调查虽然在调查内容中单独分为一个部分,但是经销商作为从企业一直到终端零售商的销售渠道链里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在市场中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而且经销商可以获得的市场信息也是最多的。因此,对经销商的调查几乎可以涉及到所有调查内容,也正是这样,对经销商的调查就显得异常重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