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基本工资是多少?

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650元(每日31.07元); (二)每月550元(每日26.29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7.10元; (二)每小时6.00元。 三、各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650元(每日31.07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7.10元。 (二)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550元(每日26.29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6.0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得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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