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专业性问题,如何判定轻伤还是重伤,一般需要公安机关组织进行伤情鉴定。
依据: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五条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三十九条 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需要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鉴定聘请书。
追问如果通过公安机关去鉴定该问题,还是否可以私了解决?如果进过公安机关程序仍可私了的情况下这种事情是直接私了比较好还是先通过公安机关之后再确定私了比较好?
另外,被侵害人受伤并非因直接击打导致,是在其躲避逃跑过程中崴脚导致,对此案是否有什么帮助?
追答如果想协商解决,可以双方共同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调解,你所说的躲避逃跑过程中崴脚情节可以作为调解时的一个参考因素,可以由你提出来,公安机关应当会酌情减轻你的责任。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