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2-30
一、企业类型不同
成立创业板市场就是想对那些处于成长型的、创业期的、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平台,因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1条开宗明义其立法宗旨之一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虽然《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没有对自主创新企业、成长性企业、创业企业界定一个明确的范围,但证监会创业板发审部门负责人已经非正式表示,2009年创业板将侧重两类企业,一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成长性特别突出的企业;二是在技术业务模式上创新比较强的企业、行业排名靠前、市场占有率比较高的企业。
主板在拟上市企业的所属行业及类型方面没有任何限制,任何企业只要符合规定的标准都可以申请上市。
二、企业规模不同
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中,主板市场规模最大,中小板次之,而创业板更小。有资料显示:截止2009年7月30,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的A股上市公司共计有856家,市值达18万亿多。我国的许多超大航母型公司国内上市都选择在上海证交所。比如,7月29日刚上市的中国建筑(601668)首次公开发行120亿股,共募集资金501.6亿元,筹资规模为中国股市有史以来第四大,也是2009年以来全球最大的IPO案例。
深圳中小板是2004年5月份开始启动的,截止到2009年7月30日,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共计有278家,筹集资金达一千多亿。
创业板的特点是企业规模小,筹资额也小,以一家企业募集一个亿计算,即使一年上市一百家,也就是100多亿,还顶不上一个大盘股筹资额大。
三、上市条件不同
四、上市报审环节不同——是否需要征求有关政府部门意见
证监会在对主板上市的企业初审时需要征求发行人所在的省级人民政府及国家发改委的意见,征求意见的内容分别为是否同意发行股票、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的规定。创业板企业在报审程序上有所简化,报审前不再要求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意见,也不再要求征求国家发改委就募集资金投资投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