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拒绝男方探视小孩,男方是否有权利拒付抚养费。

如题所述

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另一方就不支付抚养费。
法律分析
就抚养费来说,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就探视权来说,法律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可见,这是两方面的问题,如果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这并不构成就取消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事由。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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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12
  1、女方拒绝男方探视小孩,男方无权拒绝支付抚养费,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女方要求探视权;
  2、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3-07
甲方不可以拒付抚养费。对方女方拒绝男方探望小孩,如果男女双方当时是通过诉讼离婚的,一般来说,生效的法律文书上对男方的探视权已经作了规定,现女方侵犯了男方的探视权,男方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如果男女双方当时是通过协商方式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书对男方的探视权无论是否作出约定,男方均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探视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10-03
协商解决。她无权拒绝探视,你无权拒付。
第4个回答  2016-10-03
可以拿不付赡养费来和她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