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没户口怎么上学

如题所述

有房没户口也可以上学,各地政策略有不同。

如《2015年温州市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
(一)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其父母的房产权证地点与户籍地址一致的,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其父母的房产权证地点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房产权证地点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学校视招生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入学,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二)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其父母名下无房产的,近三年来儿童及其父母、(外)祖父母户口、居住均在(外)祖父母房产处,该房产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到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三)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但儿童父母不具备有效房产证明、且不符合上一条规定的,到区招生办报名,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四)藤桥镇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但确实已经居住在鹿城城区,父母在城区又具备有效房产证明的,可到区招生办报名,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五)鹿城区籍合法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华侨子女如需在鹿城区就读小学的,监护人为法定第一、第二层次(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参照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监护人房产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直接到施教区学校或招生办报名;监护人为法定第三、第四层次(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的,凭监护人房产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区招生办报名,由区招生办给予统筹安排。
非鹿城区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华侨子女如确需在我区就读小学的,监护人为法定第一、第二层次(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户籍在鹿城区,并持有鹿城房产者,可凭监护人房产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区招生办报名,由区招生办给予统筹安排。
(六)在鹿城区投资、经商、工作并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台湾同胞子女,根据(教港澳台[2008]7号)文件和(浙基教[2011]35号)文件精神予以统筹安排。

(七)非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如确需在我区就读的,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温鹿政办〔2014〕2号)精神,其父母一方须参加我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父母一方参加积分管理并符合省定条件的,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名,省定条件及具体报名办法见“报名方法”第三条“非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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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3-06
  具体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这就是说,在原则上应该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但对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也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但这显然是与方该法第二条的“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相冲突的,即存在这“钱”谁出的问题了,所以,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办法,一般是要另行收费的,即俗称的“借读费”。
  
  你可以凭你们在该地的暂住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及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的证明,直接与当地的学校联系,如果有异议或被拒绝时向当地教育局投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2-13

在苏州买了房,没有户口,小孩可以上本地学校的。

根据《2018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

第二点第二条规定: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坚持依照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第四点第一条规定:小学入学办法:入学对象: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扩展资料:

苏州市小学入学办法: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持:

1、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2、婴儿出生证;

3、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