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劳动局监管部门投诉电话是多少?工资拖欠问题相关投诉

如题所述

山东省劳动局监管部门投诉电话是0531-86916116。

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电话为0531-86916116,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

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1、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按管理权限负责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察的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和社保基金征缴、管理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

3、负责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扩展资料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省人社局—组织机构—直属机构—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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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7
各位领导下午好:我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东京城林业局下岗职工李俊华2006年7月中旬去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黄岛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当保安人员,2019年9月9日被公司辞退了,什么社会保险费和失业金都没有,我不到四十岁去的,现在五十四岁了,公司什么说法没有,肯求省领导关心我一下,谢谢你们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9-07
找当地部门不行怎么办?
第4个回答  2019-01-07
山东潍坊,鑫顺康,不给员工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