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用期三个月,做了两个半月不到一点辞职了,当天辞职之后老板同意

我试用期三个月,做了两个半月不到一点辞职了,当天辞职之后老板同意辞职,问他工资的事情他也没给正面回复,之后几天虽然没去上班,但是在家里还是帮她回复邮件,跟单做事,问了老板好几次关于工资的事,老板都回避不给正面回复,我是22号辞职的,也就是22天的工资没给,我看劳动法上写要提前三天,我提出辞职后虽然没有继续上班,但是还是帮老棒做事且超过三天,这样的情况我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工资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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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29
试用期双方都可以自由解约,也就是工厂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你,你也可以在试用期随时提出辞职。如果不想干了就要尽快在试用期内交辞职书!

补充:
劳动法相关规定结合合同协议,如果你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申请递交了辞职报告,只要你有同事或者其他证据能证实,就是老板不同意也没有关系。你都可以到期自动离职位、他不给你结账你就向劳动局免费申请劳动仲裁的。

同时如果老板没有和你签合同,你就申请劳动仲裁从开始工作到现在每个月双倍赔偿你工资。还有从试用期开始的3险也要求他补办,如果他没有给你办,只要是你向劳动局免费申请劳动仲裁了,这些都会赔偿给你。

你不用担心怕老板有后台这种事,劳动局他更加怕。他会乖乖尽快给你结账的!

希望能尽快帮到你。祝你好运!
补充: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实,你就以没有签到劳动合同和没有办理相关3险为理由,向劳动局免费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规定在没有签到合同期间,员工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从开始工作到现在每个月双倍赔偿你工资。

还有从试用期开始的3险也要求他补办,如果他没有给你办,只要是你向劳动局免费申请劳动仲裁了,这些都会赔偿给你。

你不用担心,只要你学会用劳动法保护自身,老板更加怕你的。
追问:
那要我交了辞职书他批了的话,我还能向劳动局申请仲裁以不签合同为由支付我每个月的双倍工资呢?
回答:
如果人家已经批了你就不好再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因为你的主要目的已经达成了呀。
补充:
如果他不批,你就告诉他们你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同时给他们说明你会向劳动局申请仲裁以不签合同为由支付你每个月的双倍工资。
追问:
那在这期间我是否又能以其他理由辞急工呢?如果能辞急工的话他不批又该怎么做呢?
回答:
你现在还在已经提出了辞职,没有必要再找任何借口了。反正你是在试用期内已经提出过辞职,现在你决心要离开就以劳动法规定没有签合同为由,向他们再次提出就行了,没有签劳动合同他们已经违法,劳动法规定没有签劳动合同要双倍支付你工资。同时你只要提供他们给你发工资的工资条就可以有证据证实了。

你不用着急,冷静去和他们把情况说明白。他们如果还是不批,你再向劳动局投诉就行了。
追问:
是这样的?我前天去交了辞职书是以一个月的,可他当时没批我,后来我又拿了辞职书回来,昨天又去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是在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的,他又没批我,打电话给劳动局问了下说要提供是在试用期之内提出辞职的?可是试用期只是他口头说的而已,我提供不到是在试用期之内的相关资料,我就没有办法了,到现在我都没交辞职书呀?我能用其他理由提出辞急工嘛?我记得好像劳动法里可以辞急工的吧?
回答:
你的情况现在他们包括劳动局都知道了,不好再用其他理由,你就以没有签签劳动合同已经违法为理由,再说你又以提前一个月交过辞职申请,只是他们没有理由不接。你现在没有必要对自己再信心不足!
追问:
他们都可以用口头的形式说试用期,这样我们没证据,我交的辞职书都还在我这里啊,我们就不可以用他们没签过辞职书以其他理由再提出更快办理辞职手续了吗?他们也不是一样提供不到我辞工的证据啊,劳动局具体情况他们都还不知道!
追问:
续上:我只打电话问过劳动我在试用期之内辞职他们不批要怎么办,他们只说提供是在试用期之内辞职的证明资料就可以申请仲裁,我提供不到,劳动局也就只了解我这点其他都不知道啊
回答:
看起来你很慬,可是你根本不慬,劳动法对试用期都有相关规定的,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没有签劳动合同就是违法,正因为你没有签合同你才更加有理由。如果你签了合同人家没有接你辞职申请的话,你没有证据能证明你是在提前一个月交的辞职申请,或者人家没有接你也没有放在办公室就拿回来。那么你就更加被动。 说了这么多主要是没有签合同这一条对你特别有利!别在浪费时间了,快去处理正事要紧!
补充:
试用期内辞职的证明资料即使老板接受又没有给你同意,人家也不可能给你让你拿去当证据的。只要你有人能帮你证明你什么时间交过,你可以把当时的辞职申请复印一份给他们。可问题是你连辞职申请没有交就自己拿回来了。现在以没有签合同不是更加对你有利吗? 好了,我说这么多你应该很明白了,对你有没有作用你自己其实已经很明白了。祝你好运!
追问:
我想再问下要是我写了辞职书他签了,是这样子厂里规定前三个保底一千五只扣水电费,但他说还没过试用期还要扣伙食费这样合理嘛?我又应该怎么去做呢?
回答:
不可能的,你进厂时难道没有说包吃包住吗?1500扣去水电费他们已经是违法,如果再扣伙食费的话,你就不会再用当地劳动最低工资标准和加班工资来维护呀? 我晕,你怎么就这么怕?老板也怕你把事情搞大对他影响不好呢,你想想他就向劳动局交罚款都不如尽快结账让你滚蛋哦!
追问:
他说了是包吃包住的啊?但要扣水电费,但他说试用期期间辞职还要扣伙食费,那我该怎么去做啊?等下会不会去劳动局哪里会不会又要我们提供什么资料来证明说是包吃包住的嘛?
回答:
你是什么地方?你是男的还是女的啊,怎么这么怕事?任何事情就怕自己心里怕事。你是要你劳动所得的辛苦钱,又没有抢他们的。你就放心去面对一定会有好结果的,我祝你成功!

帮你诚心回答这么久,连饭还没有吃,你也不给个满意呀?我晕,这不用也太小气了啊。呵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