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间支撑的设计要求

如题所述

建筑结构在抗震设计时柱间中心支撑节点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超过12层时,支撑宜采用轧制H 型钢制作, 两端与框架可采用刚接构造,梁柱与支撑连接处应设置加劲肋;8、9度采用焊接工字形截面的支撑时,其翼缘与腹板的连接宜采用全熔透连续焊缝;
2 支撑与框架连接处,支撑杆端宜做成圆弧;
3 梁在其与V形支撑或人字支撑相交处,应设置侧向支承;该支承点与梁端支承点间的侧向长细比(λy )以及支承力,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关于塑性设计的规定。
4 不超过12层时,若支撑与框架采用节点板连接,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关于节点板在连接杆件每侧有不小于30°夹角的规定;支撑端部至节点板嵌固点在沿支撑杆件方向的距离(由节点板与框架构件焊缝的起点垂直于支撑杆轴线的直线至支撑端部的距离),不应小于节点板厚度的2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0-21
压缩机厂房建筑设计规定(HG/T20673-2005)中对压缩机厂房柱间支撑的设置做出了如下规定[1]:一般情况下应在厂房单元中部设置上、下柱间支撑,有吊车或8度和9度时,宜在厂房单元两端增设上柱支撑。当柱子被足够强度和良好的稳定性墙体嵌固(单层钢结构厂房除外)、具有足够的整体作用,且吊车起重量小于5t时,可以不设柱间支撑。由于压缩机厂房一般采用单层工业厂房的结构形式,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规定
对单层混凝土柱厂房:厂房柱间支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情况下,应在厂房单元中部设置上、下柱间支撑,且下柱支撑应与上柱支撑配套设置;2)有起重机或8度9度时,宜在厂房单元两端增设上柱支撑;
3)厂房单元较长或8度Ⅲ、Ⅳ类场地和9度时,可在厂房单元中部1/3区段内设置两道柱间支撑。
对于单层钢结构厂房:厂房单元的各纵向柱列,应在厂房单元中部布置一道下柱柱间支撑;当7度厂房单元长度大于120m(采用轻型围护材料时为150m)、8度和9度厂房单元大于90m(采用轻型围护材料时为120m)时,应在厂房单元1/3区段内各布置一道下柱支撑;当柱距数不超过5个且厂房长度小于60m时,亦可在厂房单元两端布置下柱支撑。
上柱柱间支撑应布置在厂房单元两端和具有下柱支撑的柱间。对比以上几点,两种规范对柱间支撑设置的要求基本一致,而抗震规范的要求更加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