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怎么区别?

如题所述

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区别如下:

1、开发票时填写的信息不同

混合销售需要在申报的“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购买方为企业的凭证,索取申报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而兼营行为为其提供开监理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兼营行为是具有唯一性的,只要税务发票系统里面查到了这家企业的发票代码不同,就可以查询到这家企业的进销项发票情况,也就可以知道企业是否虚开发票了。

2、职责不同

混合销售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而兼营行为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经营、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

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目的不同

混合销售就是把产品卖好,让产品好卖营销策略主要目的是了解产品的潜在市场和销售量,以及竞争对手的产品信息。只有对掌握了市场需求,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减少失误,从而将风险降到最低

而兼营行为面临的是一个动态的市场环境,为实现企业既定的营销目标,营销策略应当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价格决策的目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兼营行为

百度百科-混合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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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30
1.混合销售:对于纳税人从事业务,如果一项业务取得的收入从属与另一项业务,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例如:饭店内设商店,饭店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是要缴纳营业税的。但是内部设立的商店一般是针对到饭店吃饭的顾客服务的,也就是说商店取得的收入与饭店经营有从属关系,所以判断为混合销售行为。其次,由于其主业是饭店经营,属于营业税行为,所以判断为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

在把握混合销售行为时应注意三个“一”。
(1)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
(2)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3)混合销售只征收一种税,即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

2.兼营行为:纳税人从事不同业务取得的收入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
例如:某饭店同时开设餐厅、客房又开设商场,到餐厅消费的,不一定到商场买东西;到商场买东西的,不一定要住宿。所以餐厅、客房、商场取得的收入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分别核算的,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在把握兼营非应税劳务时注意二个“两”。
(1)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包含两种业务,即包括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2)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是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即货款向两个以上消费者收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