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重考,应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凡因公出差、住院或考研属于正常缓考,其它属于非正常缓考,正常缓考不收费,非正常缓考按重修选课费的一半收取。
学生在考试期间因病或其他个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时,可以申请缓考。缓考课程的成绩记录为“缓考”(I,Incomplete)。
被批准缓考者须在该缓考课程下一次开设学期选课并参加考试,获得实考成绩后,评定该课程总成绩。
未申请缓考、缓考申请未获准而擅自缺考者以旷考处理。关于体育课的缓考,学生不用在系统重新选课,直接找原任课老师解决缓改分问题。
待课程结束后,任课老师将成绩上报体教教务老师。然后教务老师将纸质成绩单上交网络室录入。如遇原任课老师不开课,由体教主管教学的领导协调该项目的一位老师解决该生的上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