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快递把我的东西邮寄丢了,价值是6600元,现在只陪我800元,我该怎么办,应该接受吗?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当时没有报价,但他们说的没有保价只要提供得出价值证明,就可以陪护2000元,由于当时我购买商品时候,没有开国家发票,开的是商家的收据单,因此当我提交给快递公司的时候,说收据清单无效,叫我去找商家补开一张发票,于是我就去补办了。但是补办来以后,他们又说发票日期不对,因为日期写的是在商品丢失以后的日期,就判定我价值证明无效!!有点常识的也会知道,开发票是机子打印的,日期无法更改的,所以就感觉被忽悠了!于是,我又去找商家开了一个证明,证明我的发票是补开的,对应是原来购买的商品价值,提交了给了快递公司,但是快递公司压根不理,他们就说判定结果已经出来了,他们更改不了,不会再理会,一口认定我的价值证明无效!我在开发票时候他们没有给我说清楚,开了以后就把他们公司的各种规定搬出来了,这个有点是不是属于霸王条款,因为我们根本不知情啊,那些只是他们公司内部规定,我们完全不知道有这些条款!也没说一定要发票,我们平时并不是都有开发票的习惯啊,假如邮寄快递的时候说一定要提供发票,那我打死也不会邮寄了!!!所以感觉自己完全被忽悠了,因此我就准备请律师起诉,请问我这个案件有机会打赢吗??还有到底是起诉总公司呢还是接收我快递的那个店??(因为接收我快递的那个店说了他们也没办法,一切陪护处理都是公司判定解决的!)还有就是快递公司这个是属于欺骗大众吗?(因为他们公司的规定我们确实不知情啊,出事之前完全没说,出事以后就搬出他们各种条款!!)
很早就打了中通快递95311的电话,最近一直和他们周旋,贵阳总部打了,中通官网95311页打了,都打了很多电话了,但是他们结果一样,就是说系统里面已经判定价值无效,所以不会再更改,完全不会再接收其他证明之类的!所以非常气愤,准备打官司,胜算大吗?
追答你先不用打官司,你去国家邮政局网站去申述。快递会被惩罚的,还会被罚款。然后会和你再次协商的。
追问好的,谢谢!你是觉得我这个有理由的吧,他们就说价值证明无效,然后就直接不管了!让我去走其他的维护渠道,他们是没法了!意思就是公司判定了,不能再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