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定期存款老婆可以提前取吗?

如题所述

关于妻子能否随意支取丈夫的存款问题,我们举个案例来说明。李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生活。2004年3月李某以自己的名义将5000元钱存入某信用社,存期3年。5月初张某回家发现了该张存单,遂持自己的身份证和结婚证书,以急需支付药费为由将存款本息取走。6月8日,李某因急用想取出该存款,但未找到存单,遂到信用社申请挂失。信用社工作人员告诉李某,该款已被其妻取走。李某认为信用社违规操作,遂起诉要求其赔偿存款本息。

关于妻子能否随意支取丈夫的存款的分歧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信用社应承担偿付本息的违约责任。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储户提前支取的,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明。本案中信用社仅凭张某提供的李某存单、张某的身份证及张某与李某的结婚证就将存款本息提前支付予张某,属操作不当,存在过错,且本案中涉及的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尚不能确定,故信用社应赔偿李某的存款本息。

第二种意见认为,信用社不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存款人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取款,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及存单、银行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给付本息,也属适当履行了储蓄合同义务。本案中,李某虽没有委托其妻张某代为取款,但她向信用社工作人员出具了结婚证书、自己的身份证和丈夫的名义的存单,就足以使信用社相信其具有代理权,构成表现代理;信用社在对她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审核后,将存款本息支付给张某,可以认为信用社是善意和没有过失的。李某未妥善保管好存单,属怠于履行注意义务的行为,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应由其自己承担。

关于妻子能否随意支取丈夫存款的评析:

一:首先应明确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表现代理。

表现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因本人的原因使相对人相信其存在代理权,并且是有效的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就是表现代理的规定。表现代理本属无权代理,但因具有外表授权的持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法律使之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

构成表现代理,须具备以下要件:

第一,无权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第二,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须具备成立的有效要件;;

第三,客观上须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第四,相对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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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16
老公的定期存款,老婆可以提前取,但必须要提供存款人和代取人的身份证,并输入正确的密码才能取款。
定期存款只有在到期日取,才不需要身份证,只要输入正确的密码就可以取款。
别人代取,如果是没到期,或过了到期日,不仅要携带存款人的身份证,还要携带代取人的身份证,并输入正确的密码才能取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09
根据国务院《储蓄条例》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第二十五条 逾期支取的定期储蓄存款,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的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因此,定期存款可以提前支取,但是仅限于支取实名制属于自己的存款。如果是支取别人的还要履行一定的手续。
定期存款没有到期,代别人办理提前支取业务需提供如下资料;
1、存款人和代取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2、凭存款单和密码到银行的窗口办理提前支取业务。
第3个回答  2020-11-09
不可以。定期存款必须得要本人到场,因为有摄像头必须得是本人才可以操作。
第4个回答  2017-07-15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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