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司的规定是合法的,理由如下:
我国《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五条也规定,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我们用以上法律的公式来验证一下这个公司的规定吧:73天÷365天×5天=1天,因此,公司的规定是合法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