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轻微车辆剐蹭,驾驶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算是逃逸。
不算,逃逸行为定义为在已知情的情况下的逃逸,不知情的情况不能算是肇事逃逸行为。所谓知情就是指肇事者明明已经知道自己肇事,依然故意逃避相关的责任,就会构成逃逸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1)“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3)“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