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首先感谢你的回答,,我想再请教一下,就是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我知道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但是一般纳税人是可以抵扣的,里面的进项税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啊,麻烦你了!如果有时间,能不能再举个详细点的例子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五十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5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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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30
销项税额=销售额/1.17*0.17
进项税额=采购进项/1.17*0.17
举例:你公司(一般纳税人)买了一部手机,含税价5000元,取得购物发票含税价5000元,进项税=5000/1.17*0.17=726.50元;然后,你卖了这部手机,销售价6000元,给买家开出发票6000元,销项税=6000/1.17*0.17=871.79元。所以,应交增值税=871.79-726.50=145.29元。
明白了吗?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6
你先确认公司能够通过税务认可的税负率是几个点。
增值税的税负率=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100%
假设你们打算把本月的税负率设为1.5%,当期的含税销售额是117万,那么应交增值税=100*1.5%=1.5万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进项=17-1.5=15.5万
本月该认证的进项不含税金额=15.5/17%=91.18万
91.18*1.17=107万。认证的进项发票合计金额107万左右就可以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1-22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不属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一律不得在当期抵扣。( B)
A.正确
B.错误

“期”即“会计期间”,可以是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计算确定。
比如要核算某一个月的应纳税额,公式即为:应纳税额=当月销项税额-当月进项税额。
第4个回答  2010-11-30
进项税额的抵扣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 增值税的核心就是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
注意问题:收购农产品按13%抵扣、运费按 7%抵扣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