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四学生被室友刺死,凶手获死刑,如何从法律的角度解读该判决?

如题所述

  从法律上讲,凶手被判死刑乃是咎由自取。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因为不满室友投诉自己,在案发前专门去超市购买了水果刀伺机作案。由于其他三名室友一起待在寝室,于是犯罪嫌疑人盯上了另外一名室友,案发时尾随其后,然后趁机用水果刀捅向对方腹部,每一刀都伤在要害,作案结束时, 被害者身上被捅了100多刀。

其犯罪手段残忍,虽然杀人后并没有逃离现场,而是如实供述了罪行,符合自首条件,但法院认为,其杀人手段残忍,给社会带来了恶劣影响,所以最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并剥夺终身政治权利,附带赔偿受害者家属42,000万余元。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根据法院提供的判决书显示,犯罪嫌疑人王某原本是沈阳理工大学大四在校生,因为和室友郝某,王某等人性格不合,多次发生矛盾。2021年9月13日晚上,王某和张某发生了争吵,当时王某就威胁对方,声称要杀了张某。

  第2天中午,张某,郝某等4人一起来到辅导员办公室申请将王某调离该寝室。了解情况后,辅导员要求王某母亲尽快来学校解决此事,并提出让王某走读或者休学。王某母亲把这件事告诉王某,让王某认为自己在学校受到了惩罚,因此对室友产生了报复心理,决定将他们都杀掉。作案当天晚上10:30左右,王某尾随郝某,趁其不备用水果刀刺向郝某腹部、胸部脸部等要害位置。

  室友之间难免会发生矛盾,愿大家同学一场能解决尽量解决,解决不了,分开也是最好的选择,毁掉别人等于毁掉自己,如果王某没有这么做,现在他们都毕业了,都将为社会带来有意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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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04

在沈阳理工一大四学生被室友刺死,这件事情也在网上引起热议根据当地法院的判决杀害这名学生的嫌疑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了解,河北唐山郝先生的儿子郝某,遇害前是沈阳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一名大四学生。可在学校宿舍楼下,被同班同寝室的同学王某持刀杀害,而王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最终被法院判决了死刑。

浩某在遇害时才刚满23岁,其父亲接到学校电话,就立即和自己的妻子赶到沈阳,在公安法律部门见到的却是自己儿子的遗体,浑身多处是刀伤,让人非常的心痛父亲,每每想起儿子遇害后的惨状,想起儿子之前的聪明帅气,心里就感到非常的悲痛欲绝,本来这名大学生马上将要毕业,父母的付出也将会得到回报,没有想到竟然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这名大四学生在学校里面的学习成绩一直不错,而且正在复习备考研究生,没有想到竟然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死者死亡的地点为沈阳理工大学学生宿舍区,死亡原因为急性大失血。据了解被告人王某与宿舍同学之间性格不合,交往也较少,而且王某经常与室友之间发生口角,结果室友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引发这样的悲剧。

这件事情也告诉我们室友之间一定要和谐相处,本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几个人住在一个寝室都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大家可能彼此都不适应,但一定要选择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要学会尊重个人的隐私,在平常有什么矛盾一定要及时的沟通与解决,千万不要因为一些小事而争执不休,这样会将矛盾扩大化。

第2个回答  2022-07-04
嫌疑人的这种行为就已经触犯故意杀人罪,将会被判处死刑,他的这种行为就已经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二者发生了口角之外,怀恨在心,不仅对对方进行了校园霸凌,甚至剥夺了对方的生命造成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
第3个回答  2022-07-04
凶手这种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所以应该被判处死刑。
第4个回答  2022-07-04
这个凶手的做法非常的恶劣,不管怎么样都不应该冲动的去杀人,冲动的代价太大了,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都是非常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