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可以上诉到最高院吗

如题所述

一、劳动纠纷可不可以打到高院
      劳动纠纷案件能不能打到高院,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但普通的劳动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二审到中院后就是终审了,打到高院的情况是比较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
      2、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4、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协议,法院将制定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判决。原被告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哪些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释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部分社会保险争议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9、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10、因企业自主改制产生的争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劳动纠纷可不可以打到高院”问题进行的解答,劳动纠纷案件能不能打到高院,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但普通的劳动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二审到中院后就是终审了,打到高院的情况是比较少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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